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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助学政策(贫困户助学贷款政策)

2022-09-14 07:05:17扶贫行动2

1.贫困户助学贷款政策

大学助学金,和贫困生是有联系的。

在国家高校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目前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的基本条件,也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但贫困生和助学金,不能理解为两份钱的意思。

贫困生,可以享受到的待遇,还有绿色通道(不交学费先入学)、助学贷款、安排助学岗位勤工俭学等,成绩前50%的学生,还可以有国家励志奖学金。

2.贫困户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2021年最新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惠性学生政策

1.学前教育“三儿”减免保教费

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每人每月减免1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生每期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

免除学杂费: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免教科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此费由省财政支出与新华文轩直接结算(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04元、初中194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180元)。

免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此费由教科体局统一采购直接与供货商结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其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给予在籍贫困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免学费:据实免除在籍公办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两类四种人”(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收学费。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等额补助,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4.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免学费:全日制中职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2)三年级生活补助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职三年级在校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6.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不超过8000元(建档立卡、残疾、孤儿、低保、特困、烈士子女),其余家庭,研究生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不超过12000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标准给予补助。

2.中职特别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助学金的基础上每学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

3.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补助: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户本专科生每学年资助4000元(其中学费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

4.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特别提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3.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扶贫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应当加强协同合作,整合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省教育厅全面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并向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按需提供学生资助相关信息;省人力社保厅负责指导、监督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在省内学校(幼儿园)就读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人员信息。

省扶贫办配合省民政厅提供在省内学校(幼儿园)就读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信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提供在省内学校(幼儿园)就读的烈士子女信息;省残联负责提供在省内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信息;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指导、监督各级金融机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发放工作。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分成以下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

4.助学贷款贫困标准

一、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

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予以核拨。

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幼儿园

办理流程:幼儿家长申请并提供贫困户证明材料→幼儿园审核→幼儿园公示→受助幼儿名单认定→受助幼儿家长签字确认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补助标准:

①小学生每年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②2017年秋季期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学生每年每人14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750元。

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学校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受助学生签字确认→银行代发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普通高中在校1-3年级学生。

补助标准:

①一等国家助学金: 3500元/生·年,主要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②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生·年,主要用于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

办理流程:学生建档、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受助学生签字确认→银行代发

四、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补助标准:

①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分2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年1800元。

②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分2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年1400元。

办理部门: 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

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并提供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审核→学校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受助学生签字确认

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办理部门:学生就读的中职学校

办理流程: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受助学生签字确认→银行代发

5.扶贫助学贷款

1、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凭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就可以申请,贷款在上大学期间是免息的,参加工作后才开始记息。

2、报名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学生,在填写表格后,可以对报名费和住宿费缓交

3、申请国家助学金,可以获得助学补助

4、申请勤工助学,大学一般都有勤工助学计划,上交给学校管理部门自己的贫困家庭证明,学校可以安排勤工助学的工作。

5、奖学金 可以刻苦学习获得学校的奖学金

6.贫困生助学政策

在大学里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审核落实,才会确认获得资助。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其他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7.贫困户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一、普惠性学生政策

1.学前教育“三儿”减免保教费

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每人每月减免1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生每期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

免除学杂费: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免教科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此费由省财政支出与新华文轩直接结算(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04元、初中194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180元)。

免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此费由教科体局统一采购直接与供货商结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其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给予在籍贫困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免学费:据实免除在籍公办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两类四种人”(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收学费。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等额补助,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4.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免学费:全日制中职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2)三年级生活补助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职三年级在校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6.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不超过8000元(建档立卡、残疾、孤儿、低保、特困、烈士子女),其余家庭,研究生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不超过12000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标准给予补助。

2.中职特别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

8.贫困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

2、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3、提供还贷担保人。

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扩展资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9.贫困户教育助学政策

1、教育补贴

现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阶段的教育都是可以领取补贴的,学前教育到指定的幼儿园就读,可以获得1000元每人每年的补贴,小学、初中义务教育的寄宿生每人每年可以领取1000元、1250元,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并一次性补贴3000元的助学奖金。高等专科教育可以获得每人每年3000元的补贴,本科、研究生可以获得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

2、医疗补贴

医疗缴费现在已经实行了个人和统筹账户,也就是说,政府会通过统筹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补贴,并给出一系列医疗优惠政策,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升了10%,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了50%,而且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获得90%的保费补贴。

3、低保补贴

现在农村依然存在一部分没有实现脱贫的农民,而且没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享受的低保也比较少,对于这部分人群,国家给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每月600元,建档立卡特困人员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补贴。

4、建房补贴

现在农村因为生育会出现分户的情况,满足分户条件的农户建新房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助的,按照地区不同给予的补助也不同,一般不少于800元每平方米,新房验收合格的,国家还会给予差价补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0.贫困户助学贷款政策文件

贫困户提升学历国家没有补贴,但是有政策补助。贫困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假如他们的子女读幼儿园、读全日制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可以凭当地建档立卡证明,除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之外,还可向政府申请国家助学补助或者申请助学贷款。

11.贫困学生助学政策

贫困生一共分为三级。

  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学费很难支付,生活相当节俭,需要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填补基本生活问题;

  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但可适当支付学费,部分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可自己解决生活问题;

  三级是一般困难。

  贫困生是指家庭收入低、负担不起学杂费、生活费的贫困家庭学生。他们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方式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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