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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助学制度(乡镇扶贫助学制度落实情况)

2022-09-13 01:15:18扶贫行动2

1.乡镇扶贫助学制度落实情况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含高职)3500元/生·年。

当下的扶贫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那么有没有针对教育的扶贫?

因学致贫,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制定教育扶贫政策:

1.幼儿园学生每人每年补500元,中午有营养午夕补助每生每天3元

2.小学生每学期补500元,免学杂费

3.初中生每人每年补1000元

4高中生补1500每生每年

5大中专每人每年补2000元

义务教育还补助住宿费

贫困县农村学生降分入985高校

2.个人扶贫助学实施方案

七类一等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对贫困户建立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三、孤残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认定部门:民政、残联。

四、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农村家庭完全失去经济来源,无法凭自己能力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业。讲简单点就是农村的无保户

五、 烈士子女:证明材料: 烈士证,由民政部门认定。

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必须于受灾当年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学生本人或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

七、突发事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事故。

3.学校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


在2020年末,国家在“三农”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攻坚脱贫战略完成之后,要设计5年的过渡期,从而保障农村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居民能够稳定实现脱贫,所以在2021年将会推动继续“四个不摘”,即摘帽子不负责,摘帽子不采取政策,摘帽子不合作,摘帽子不卸监督。除此之外,国家也出台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进行监察,确保这些已经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居民不会重返贫困!所以贫困学生还有补助政策

4.乡镇扶贫助学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建档立卡的助学金发放的时间,在11月下旬或者是12月上旬。2021年的助学金略有调整,一等助学金是4400 ,二等助学金是3300,三等助学金是2200。助学金一般是每年评一次,今年十一、二月发一半,明年三、四月发另外一半,分两次发放给学生。

5.乡镇扶贫助学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1,首先明确什么是贫困。贫困是相对于富裕而言的,贫困的真正含义是由于自身或外在原因引起的自己或家庭财富的入不敷出、或者说挣的钱不及自己的现实需求。

2,贫困生就简单了。

3,报告,是一份有针对性的文字总结资料,比如说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助学金、贷款、创业、工作补助等等,结合自身和现实情况以及对自己以后的方向进行扩展,就能写出好材料。

6.扶贫助学工作方案

为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掀起资助政策宣传的新高潮,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21日—9月28日。

二、活动范围

初一、初二、初三所有班级。

三、活动形式

(一)印发学生资助政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XX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了“学生资助政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各班级无一遗漏的发放至每一名学生及家长手中。

(二)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教主题班会

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传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及学校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学校统一制作政策学习的PPT,将学习的照片1-2张单独发给德育处XXX老师,完成时间:9.26号之前。

(三)通过班级QQ群、家长QQ群、家长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工作进行调整政策宣传,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恢复到2018年以前的政策,各单位在收取建档立卡,低保等相关费用时务必做好解释,由现在的免费入学除去学费不交外其他费用改为先交后补,各班级做好一对一宣传,确保不出现频繁投诉现象,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发布信息的QQ截图、微信截图各1张,单独发给德育处XXX老师,完成时间:9.26号之前。

(四)各班级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抄报1张(B4纸张)、感恩征文1篇(手写、打印均可,受资助学生写),9.26号之前交德育处XXX老师。

(五)参观学习《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

XX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学校统一领来后,张贴在学校大广场东北角宣传栏内,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利用课间时间参观学习,将学习海报的照片1-2张单独发给德育处XXX老师,完成时间:9.26号之前xx。

(六)深入开展家庭经济国难学生“大家访”活动。活动受访对象为:按照《XX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X教计字计字[2019]11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注意要认真走访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将有关资助政策及资助成效的宣传海报、图册、学生受助情况“明白纸”等带到贫困家庭,向家长认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不仅要让家长看到学生享受政策情况的“明白纸”还要确保在家长心中建立一张清晰的“学生资助明白账”

7.乡镇扶贫助学制度落实情况表

1、申请条件

农村建档立卡户的对象必须是农村贫困户,也就是说家庭收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贫困线的家庭。

2、建档立卡的申请

申请人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乡镇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审批通过后,将审批表交民政部门审批。

3、需要提供材料

申请程序: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进行,按照投票表决后,由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后交县政府审批

建档资料由扶贫对象和采集人以及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完成以上程序后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了。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到乡镇扶贫站,通过查询全国贫困户系统,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文件。

8.学校贫困生助学补助方案

助学金一般指大学生的助学金,具体的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勤俭节约;

5、必须是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正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的同学可优先作为贫困生补助对象:

1、鼓励我系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提高个人素质,为系部争光的。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系通报表扬,或积极参加校、系竞赛活动并获奖的。

3、注重个人修养,行为举止大方,宿舍个人卫生文明修养分学期平均分70分以上的。

4、没有不及格科目的。

9.学校帮扶贫困生实施方案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学生申请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贷担保。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

10.学校对贫困学生的帮扶举措

  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

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 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榆树市普惠性幼儿园中脱贫户家庭幼儿(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幼儿、从2020年秋季学期“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也纳入补助范围之内。

  资助标准:

  每生每月 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半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另外,国家在地方资助的基础上还进行奖补(资金不确定),按学期申报。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而失学和可能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资助范围,优先资助下列人员:

321.脱贫户家庭学生;2.低保家庭学生;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

资助标准:

  小学生:500元/人/学期;中学生: 625元/人/学期,学校按学期评选。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

  资助标准:

  小学生:250元/人/学期;中学生:312.5元/人/学期,学校按学期申报。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高中部。具有正式注册的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免除普通高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免除学杂费对象:

  免除普通高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国难学生(含非脱贫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杂费标准:

  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每生每年90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 500元。

  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 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 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采用中职卡的形式发放。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1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学校对享受免学费的学生不收取学费。其中一、二、三年级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由本级财政负担。

  民办学校一、二、三年级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校可收取免学费差额部分学费。

  六、低保家庭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资助对象:

  就读于榆树市公办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低保家庭的在校学生,学生户籍是榆树市或长春地区的,外省、其他外县市区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

  小学生4元/天/人、 初中生5元/天/人、高中生6元/天/人。按法定的实际上学天数计算,资金到位后按月拨付。

  七、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

  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和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不能兼得。

  资助对象:

  1.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2.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在校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3.幼儿园(含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每日三餐:12元/日/人。

  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走读生每日一餐: 8元/日/人,住宿生每日三餐:20元/日/人。

  3.每学年按195天计算,按学期申报。

  八、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有名额限制)

  资助范围及对象:

  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标准及用途:

  吉林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吉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用及入学后的短期的生活费用,在所毕业高中申报。

  九、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学生资助政策(临时性地方政策)

  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不能兼得

  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2021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规范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资助体系,坚决守住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助对象、标准:

  对长春地区脱贫户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高中、大学、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为就读于长春地区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地区小学、初中、高中的长春地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入大学前是榆树户籍的学生,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的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校在读的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八至九月份办理。

  贷款额度:

  全日制、专科学生最高每年可贷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每年可贷款12000元。主要用于每学年在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职业院校“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申报)

  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是通过政策扶持,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的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扶持对象:

  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在脱贫过渡期内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基础上,将补助范围扩展至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扶持补助受益对象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区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贫政策。

  申请的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学生父母原则上应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极特殊情况不是的,如父母双亡、服刑等原因,贫困学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也为扶持对象。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补助标准:

  脱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按学期申报。

11.学校贫困生帮扶制度

一是对随迁子女按“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全部入学;

二是对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对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建立学生成长关爱体系,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

四是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依法控辍,落实监护人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

五是对年龄偏大的,通过普职融合,帮助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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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扶贫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