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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扶贫办官方网站(山东扶贫办孔令良)

2022-08-28 07:51:08扶贫行动2

1.山东扶贫办官方网站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1、《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

三、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2、《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城镇居住的农业和非农业混合户口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一)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

(二)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三)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填写《低保备案表》;

(五)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2.山东扶贫办最新消息

2021年我们山东农村贫困户的评定标准是每个月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2.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3.

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人均收入的

3.山东扶贫信息网官网查询系统

为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强化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省民政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的指导意见》,对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因病(伤)致贫家庭认定、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等政策进行了完善。

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有关政策

对于低收入家庭或者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其低保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确定。

本意见所称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进一步完善因病(伤)致贫家庭认定条件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因病(伤)致贫家庭,可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以下分别简称按户入保、单人入保)。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户入保:

1.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下同)。

2.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3.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单人入保:

1.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后介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

2.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3.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4.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单人入保:

1.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同时满足按户入保和单人入保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可按户入保。

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条件

首先,完善低保申请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得高于当地年低保标准4倍且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得高于当地年低保标准15倍。

家庭金融资产,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他资金的总和。理财产品、债券、保险、信托资产等能够得出净值的,按净值计算;无法计算净值的按购买的初始价或者估价计算。

其次,完善低保申请家庭机动车、大型农机具认定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或者大型农机具现值不得高于5万元(机动车辆、大型农机具现值=原值-每年折旧额×使用年数,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15年;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除外)。

据悉,指导意见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4.山东省扶贫信息网官网

山东对口扶贫的省份是西藏

5.山东扶贫办网站

山东省安排2.79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山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对象,全面开展扶贫特惠保险,主要涉及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6.山东扶贫系统查询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1年2月8日前按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此次发放范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发放人员为2021年1月底的在保人员。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

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同时符合两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发放。

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已经发放取暖补贴但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地方,要按照省定标准补发差额。

山东省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支,确保取暖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保障范围的其他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筹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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