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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是做什么工作的?

2021-11-26 03:14:22扶贫行动2

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鼎、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4.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向省市申报并争取扶贫资金,同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社会扶贫济困、部门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扶贫办的权力
1、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好扶贫开发工作。
2、按照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安居工程、劳务输出、异地开发扶贫、科技产业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建设等项目,积极开展小额信贷、信贷扶贫等工作。
3、编写全县扶贫开发项目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验收。
4、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汇编安居、温饱、整村推进、异地开发、小额信贷、科技扶贫开发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项目论证、编号归档储备上报立项。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的科学筛选、审核、评估、申报、跟踪、争取和落实扶贫开发项目资金。
5、汇编贫困户基本情况调查,帮助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并建档立卡。
6、实施科技扶贫战略,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
7、广泛深入宣传党对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动员全部力量挂钩扶贫。
8、编辑扶贫简报,汇编农村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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