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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小学资助管理中心(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2023-06-14 09:00:12扶贫行动1

1.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为了更好地解决市普通高中学生的就学问题,保障普通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0]1736号)和市教育局分配意见,呼和浩特市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8089万元。其中,免学费资金3937万元、免书费资金1010.60万元、助学金2899.40万元、双语授课资金242万元。要求各地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相关工作,并相应列入年度预算。

2.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2021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主要依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扶贫办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开展,下面就本年工作办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 具体申请对象

(1)2018-2020年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在读学生

资助对象:2018-2020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2)2021年及以后年度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学生资助对象:

1.大学新生: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

2.在读学生:2021年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21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3.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内蒙古各个大学助学金发放时间并不是完全统一的,一般情况下各大学都是在开学一两个月左右进行发放。发放金额一般是6000元左右,对于每所大学来说,都是发放给品学兼优、综合能力突出、热爱伟大祖国的学生,当然,并不是每名大学生都有助学金!

4. 内蒙古资助网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5.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

1.网上申报领取,一般都采取网上直接申领的方式,方便快捷!

2.现场申报领取。如果在网上没有申报成功的话,考生可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中级会计师证书、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的就业办或者社保厅进行领取。

6.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主要通过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内蒙古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是从每年的8月1日开始办理。

7.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

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

二、对象范围

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人群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三、申请、办理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受理并初审通过的拟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并按类别提供当地民政、扶贫部门;民政、扶贫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符合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资格进行审核;教育部门根据民政、扶贫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当年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学生名单。

四、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职高专或高职高专类(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8. 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申请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在学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便表现好;在参评学年内,经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A档)、困难(B档)的学生;学生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名,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或以上,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9. 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官网

★操作流程:登陆“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中“自主申报”→进入“微服务”平台。具体情况也可以联系民政厅社会救助处:0471-694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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