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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的应征入伍)

2023-05-30 11:45:19扶贫行动1

1. 不享受国家资助的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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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国家免学费主要免除学生的学费费用,免学费标准为:按实际学费标准进行减免(不包含住宿费、书本费、水电费、军训费等其他费用)。

一、减免基本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表现。

3.生活艰苦朴素,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二、减免额度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学生得不到经济支持,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三、其他可以减免学费的情形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2、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入伍不享受国家资助的有

按照政策享受国家补助金。

3. 应征入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的有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实行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按学制期实行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

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实施学费减免。

(四)不列为本项目资助对象的高校学生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不能享受服兵役学费资助政策;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三、情况统计和材料报送

(一)统计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费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各学院将符合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费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录入“附件1:202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对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各学院将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学生信息录入“附件2:2021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各学院将2021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信息录入“附件3:2021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4直招士官学费资助。

各学院将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名单录入“附件4:2021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5.退役入学士兵学费资助和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将截止2021年秋季学期已报到入学且自主就业(包括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学生名单录入“附件5:2021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6.高职扩招的学生符合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4.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不享受国家资助的有

享受补贴。国家开放大学在读生或毕业生可以以大学新生身份入伍,依然是大学生士兵,相关优惠政策都是享受的。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二、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    1、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2、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5. 不享受国家资助的应征入伍政策

入伍第二年地方的补助还有。国家为了鼓励年轻人参军入伍,出台一系列的优抚政策,对参军入伍的义务兵,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优抚金发放给义务兵的家庭,发放优抚金的金额根据当地政府的平均年收入,而优抚金的发放政策只有义务兵享受,其他军人不享受该优抚政策。入伍第二年还是义务兵,所以,还会享受优抚补助。

6. 应征入伍不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

一、学生申请领取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对应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个人信息,打印对应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个人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申请表需上传电子照片,所填个人账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账户。

    3.申请表需加盖学校财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及学校公章。

    4.将资料准备齐全后交学校武装部。

二、学生申请材料清单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学校公章)

在校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退役复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学生本人《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在上面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名称、地址、账号和本人联系方式)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学校公章)

高校应征入伍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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