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扶贫行动 > 正文内容

安徽农村扶贫补贴(安徽农民补贴)

2022-12-28 16:40:17扶贫行动2

1. 安徽农民补贴

2021年安徽省的高龄补贴计算比较特殊,需要计算之前享受的累计补贴。

2021年高龄养老金调整方案

今年的方案可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变动,可以理解成区间调整结合首次达标调整。

区间调整:70至79周岁为10元;80至89周岁为20元;90周岁以上为50元。

首次达标调整:首次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倾斜调整高龄部分: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去年是分开调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其中,对2020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2. 安徽农业补贴

农机补贴政策2022标准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3. 安徽农村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安徽粮补规定,农民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105元一亩、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175元一亩。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70元一亩。目的是政府鼓励农民种粮,但进农民增收

4. 安徽农村补贴

安徽的粮食补贴大约是这样的。全省最高的区域大约是每亩30多元,最少的只有十多元。

各个区县市情况不同,补贴的标准也不一样。从有关区县财政和农业部门发布的粮食补贴的文件来看,安徽宣城市郎溪县给实际种粮农民每亩补贴的标准是23.29元,广德市每亩补贴标准是20元,淮北市濉溪县每亩补贴标准为19.95元,六安市金寨县每亩补贴标准为18.34元,黄山市祁门县每亩补贴标准为31.097元,蚌埠市怀远县每亩补贴标准是19.09元,池州市青阳县每亩补贴标准是15.62元。其中最高的要数黄山市的祁阳县。

5. 安徽省惠农补贴

安徽省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城乡低保工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着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第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规程开展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 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三)分类施保、统筹兼顾;

(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二章 保障对象的确定

第四条 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确定。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城乡低保:

(一)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

(二)家庭中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经营性房屋、最近6个月内新购置价值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12倍的非生活必需品,以及饲养名贵宠物的;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四)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12倍的;

(五)非拆迁原因在申请城乡低保之前3年内住房条件较大改善或购买商品房的;申请城乡低保之前1年内或享受城乡低保期间,新建或对住宅进行较大装修的(不含农村危房改造);

(六)为子女择校上学或投资对子女进行专业培养的;

(七)在申请城乡低保之前或享受城乡低保期间,家庭水、电、气、通讯费支出、日常消费水平等,连续6个月高于当地政府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规定标准的;

(八)拥有当地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外地,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

(九)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

(十)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无正当理由,经两次介绍就业或培训均予拒绝的;或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期间拒绝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十一)拒绝配合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十二)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十三)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十四)参与非法组织或违法活动被处以治安处罚并正在执行期内的;

(十五)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

(十六)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渔场的家庭;

(十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非涉艾孤儿;

(十八)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支取低保金的;

(十九)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

第三章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计算

第七条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一)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5.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二)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按照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奖励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

3、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见义勇为人员享受的各类抚恤金、补助金;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期间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5、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6、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

7、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费;

8、廉租住房补贴;

9、丧葬费;

10、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款物;

11、政府发放的高龄补贴;

12、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补贴;

13、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14、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15、城乡贫困家庭成员因病按规定享受的医疗救助金;

16、政府给予的良种补贴以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

17、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不计入的家庭收入。

第九条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条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根据低保申请对象申请之前6个月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动态管理核查时,根据其此前城市1个月、农村3个月的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家庭收入,并与初次申请时的家庭财产进行核对。

(一)个人申报。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或其委托人如实填报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并接受低保经办人员的询问。

(二)入户调查。由低保经办人员到申请人家中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情况,以及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确认。

(三)邻里走访。低保经办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申请人家庭有关证明材料。

(五)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证券、税务、工商、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社会保险、住房、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具体核对工作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承担。

(六)跟踪消费。对申请人家庭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全面了解其真实生活状况。

6. 安徽农民补贴发放标准

由于国家惠民政策多普及和完善,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差距,安徽各地农民65岁的一般在80元上下不等,以后根据生活水平和经济壮况,每年也会不同成度的调整。由此看来我农民到老了以后,都会不同成度的得到国家一定的补贴和团难抉平。

7. 安徽农民补贴多少钱

高龄补贴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一项社会福利。100岁以上每年补贴3600元。

对于安徽省的老年人,只要具有安徽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即可领取高龄补贴。高龄补贴是专门针对老年人,而制定的一项福利政策,在省级层面,安徽并未下达高龄补贴的具体标准,所辖各市(县)的标准,略有差异。甚至同一个市,不同区(县)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同时,安徽省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降低年龄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100岁及以上老人,予以政策倾斜

8. 安徽农民补贴政策

安徽农村70岁以上老人补贴多少? 70岁至8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岁至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岁至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当地户籍且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复印件两份,近期两张无冠二寸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

申请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老年人生活保障金

9. 安徽农民补贴一键查询

步骤/方式一

这里以云南的惠民补贴卡余额查询为例。

微信搜索“云南惠民惠农一卡通”小程序并点击进入

步骤/方式二

进入小程序之后,提示还没登录,点击确定。

步骤/方式三

点击允许。

步骤/方式四

跳出来注册的页面,输入个人信息和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后,点击注册。

步骤/方式五

然后点击首页热门服务下的 补贴查询。

步骤/方式六

选择 个人补贴查询,然后输入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选择年度,点击 查询,即可查看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fpxd/135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