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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干部搬迁(扶贫驻村干部撤离)

2022-12-06 04:00:19扶贫行动2

1. 扶贫驻村干部撤离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务实管用。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

——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驻村工作队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二、规范人员选派

(一)精准选派。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结构。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加大选派干部力度。

(三)配强干部。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三、明确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四、加强日常管理

(一)落实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职责,建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县乡党委和政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二)健全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及时掌握和统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每半年向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要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五、加强考核激励

(一)强化考核。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检查,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案。

(二)表彰激励。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

(三)严肃问责。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召回调整意见,派出单位要及时召回调整。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负总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驻村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统筹配置驻村力量,组织开展具体驻村帮扶工作。地方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推动政策举措落实到位,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地方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驻村工作队进行督查抽查,总结典型经验,加强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要在省域范围内通报督查检查结果,并督促认真做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地要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力度,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要注重发现驻村帮扶先进事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驻村帮扶工作良好氛围。

(四)加强关心爱护。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按规定为驻村的在职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

2. 驻村扶贫撤回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期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实行驻村期满轮换制度,坚持撤回一人补充一人。人员轮换时正在接受脱贫退出考核验收的,轮换工作顺延至考核验收结束后进行。村第一书记轮换时,设置15天左右交接过渡期,工作顺利交接后原第一书记方可离岗。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满正常轮换或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 (党组)按程序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3. 驻村帮扶工作队撤离

某某驻村工作队,你们辛苦了。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你们从走出机关单位来到了农村,坚持吃住在村,几年来你们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坚持吃住在村,同村组干部一道走村窜户,加班加点,为我村脱贫出列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为了老百姓能脱贫致富你们舍小家顾大家,辛苦你们了,谢谢你们!

4. 扶贫驻村干部回来后

村里的干部和村民们,我们即将离开村了,几年来我们共同努力,致力于脱贫攻坚,农村环境整治,产业项目发展等,通过工作和生活,我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感谢村干部和村民对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在工作能力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衷心的祝愿我们村一年比一年好,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5. 扶贫驻村干部撤离流程

一般来说直接驻村工作队是不会撤离的,因为他们是驻村工作的。

6. 扶贫驻村干部什么时候撤回

取消“村长”和“村官”这一称呼并非是撤销这一岗位,而是禁止村民再称村主任为“村长”或者“村官”。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两种程度都带有一定的贬义,早在2015年,国家就已经将这两个词列为“违禁词”。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禁用这样的称呼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而负责村委事务的就是村主任。

那么,既然撤销了“村长”和“村官”这一称谓,以后村内的事务将由谁来负责呢?农民遇到了事情又该找谁反馈呢?

一般而言,村内的事务是由村委会负责,我们在生活当中也习惯把基层组织内的干部称之为村干部。其实,农村基层的自治组织可以分为村委会、村党支部、村妇女代表大会等等。村委会也就是村民委员会,村民选举出的负责人也就是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即我们俗称的村主任;村党支部是在农村的最基层的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村两委”也就是指村支部和村委会,遇到事情的时候,咱农民也就可以找这两个部门反馈。

7. 驻村扶贫工作队撤离

群众生活有改善,我们工作得提高

8. 扶贫驻村干部撤离政策

     驻村工作队应坚持吃在村、干在村,实行目标责任制,不脱贫不撤离,不巩固脱贫成果不撒手。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贫困村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脱贫规划。对贫困村村情、民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问题出发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同时,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一户一法”制定贫困户帮扶规划。

二、落实扶贫项目。主动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积极到相关县级部门汇报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三、建好基础设施。着力加强贫困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

四、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村党员群众发展特色效益产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产业党支部、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殖业。

五、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生计困难。驻村工作队队员采取“一对多”的方式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原则上每周对贫困户遍访一次,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根据农时和贫困户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入户开展帮扶活动

9. 扶贫驻村干部撤离申请

一般为2年正常驻村工作队,派出时有时间规定,一般为2年。时间到了,就可以撤出来。

乡村振兴是继脱贫攻坚之后党中央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所有包户组长要以更大的决心、信心和勇气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明确当前工作重点,做好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包户长机制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包户长体制机制,明确主体,靠实责任,在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情况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包户长要树立信心,增强责任心、使命感、成就感,自觉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在火热的伟大事业中实现个人价值。

10. 驻村帮扶队撤回

答:省委组织部把驻村扶贫工作结束的时间定为2021年6月30日,轮换时间还未确定。要等到省市县各级的乡村振兴局成立,组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丶才能把原来的驻村扶贫工作队撤回来。

11. 扶贫结束驻村干部去向

驻村工作队周末可以回家!按照上级的要求,驻村工作队要求吃住在村!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完成各项帮扶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在周六日倒休回家!

同驻村工作队长和县里管驻村的请假后,在驻村队员去向公示牌上写好请假,就可以了!驻村工作队的全体成员不能同时请假回家,需留一个人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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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