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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村扶贫招聘(2020年惠农区招聘信息)

2022-12-03 06:20:47扶贫行动2

1. 2020年惠农区招聘信息

便民服务中心不可以办理驾驶证换证。驾驶证换证需要去车管所进行办理。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有:家电下乡补贴、支农惠农资金补贴、残疾证申领、社会救助、技能培训、办理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服务、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

就业援助、求职介绍、招聘推荐、失业保险金申领、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培训、党员服务、农业科技推广、申请定期抚恤金、定期补助金、办理老人优待证、退休老人社会化管理等。

2. 2020年惠农区事业单位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形式: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

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3、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

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有关稻谷主产省份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

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以及水稻、小麦、玉米制种。

补贴地区: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省(自治区)。

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补贴

补贴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补贴地区:河北、山西等16个省份。

补贴标准:补助采取“双限”,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湖北省和贫困地区放宽至50%),单个主体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具体定额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

6、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

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支持深水网箱推广、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

7、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

补偿方式: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一次性补助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过渡期补助由各地统筹用于与禁捕直接相关的工作。

补偿范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区域。

8、产粮大县奖励

奖励对象: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

奖励方式: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财力补助,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9、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奖励范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

奖励方式: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0、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奖励地区: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奖励方式: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激励

中央财政在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予以激励支持。

3. 惠农区最新招聘信息

第三十一条 征用集体土地,用地单位按如下标准支付被征地单位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菜地、园地、水浇地、水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偿。征用旱地按三至五倍补偿。上述各类土地压有砂面的,每亩可另补该地一至三倍的砂面费。  2、征用弃耕地,可按附近同等土地作物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3、征用从未耕种过的无收益的土地,一般不予补偿。  4、征用林地、牧场、草原、渔塘、宅基地等的补偿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青苗补偿费  被征耕地上青苗的补偿标准为当季作物产值,无苗的按当季实际投入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被征土地上的树木、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从协商征地之日起,抢种的树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四)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计算。  2、征用宅基地、空闲地、弃耕地以及荒地、荒山,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3、征用林地、牧场、草原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征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城关的菜地,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外,还要缴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兰州市所属区、县按《兰州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地区按每亩三千元至八千元缴付。  第三十二条 年产值的计算方法,根据统计年报算出征地前三年的平均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农副产品,按当地市场年综合平衡价格计算。耕地的年产值包括该耕地上的各类作物有价值的主、副产品(如秸杆等)的产值。  第三十三条 被征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属个人的付给个人,属集体的付给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单位所有,应集中管理,列专户储存,用于发展生产、多余劳动力的安置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土地管理部门和银行、信用社负责监督。  第三十四条 计税面积的土地被征用后,应依法减免农业税。粮油合同定购任务的调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因兴修小型水利占用计税面积土地的,不减农业税和粮油定购任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第三十五条 因耕地被征造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单位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广开生产门路,妥善安置,并鼓励、支持自谋职业。安置不完的,用地单位可申请合同制工人招工指标,选招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其他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  在城市郊区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征地后被征地单位人均菜地在零点三亩至零点五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一人;人均菜地不足零点三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二人。  在产粮为主的地区,征地后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零点五亩至零点七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一人;人均耕地不足零点五亩的,每征一亩最多招二人。  第三十六条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一次征完或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零点一亩、又不具备迁村条件的,征地前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方可与农民协商征地。征地报告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可将原有农业户口全部或部分转为非农业户口。全部转户后剩余的零星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第三十七条 依法开采地下矿产资源造成集体所有耕地地面塌陷的,应由开采者负责整治,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不能整治利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作征地处理。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临时用地,应在已征地范围内解决;无法解决的,可提出借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并持与被借地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经批准方可使用。借地不足十亩的,由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十亩至二十亩的,经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州、市或地区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超过二十亩的,经州、市或地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借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借用期限的,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借用期间,用地单位应按所借土地的年产值逐年予以补偿。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工程竣工后,所借土地要及时归还,不得转让,并负责恢复土地原貌,或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 国家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征用。用地单位须按征地费用总额(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的百分之三至四向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缴付土地管理费;使用荒地、荒山、河滩、戈壁等土地的,按每亩四十元至一百元缴付土地管理费。  兰州市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按征地费总额的百分之三收取土地管理费,其中百分之七十自留,百分之十和二十分别提交省、市土地管理部门。  其他县(市、区)按征地费总额的百分之四收取土地管理费,其中百分之七十五自留,百分之十和十五分别提交省、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费列为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用于土地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 城市非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比照本章规定办理。

4. 惠农区2020有什么项目

惠农站隶属兰州铁路局管辖,现为一等站,是宁夏境内的重要货运集散地,预计年货物到发量达到820万吨左右,到2020年达到2401万吨。 惠农站新建的客运站房占地面积约2990余平方米,基本站台1个,岛式中间站台1个,新建地道1座。自2013年12月28日起,该站正式开办客运业务。

客运:办理旅客乘降;行李、包裹托运。

货运:办理整车、零担、集装箱货物发到;办理整车货物承运前保管

5. 惠农区招聘信息就业创业

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打造的、为了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工作站点。可以集中处理民生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是党工委、办事处顺应社会主义建设新形势,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办事处职能转变,积极打造服务型机构,将街道机关服务单位集中、组建起的便民服务机构。

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民政、社保、计生、廉租、信访、农机、国土、林业、规划、广播等10余个服务窗口,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和电脑、电话、复印机等相关办公服务设施,坚持以“便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宗旨,以“为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让您满意是我们的追求”为理念,采取开放式办公。

通过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即办、帮办、代办、协办、联办、督办等多项服务,实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办理,一个窗口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一站式办公”综合性服务模式。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办事项目,灵活办事方式,力争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阳光透明、方便快捷的政府服务平台。

6. 惠农人才网招聘信息

一、学生在线申请

10月8日10:00开放申请,11月15日18:00截止申请。

根据省政府“一网通办”要求,本资助项目已接入四川政务服务网,请符合条件的本专科学生及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申请(首次登录需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及实名认证)。

访问入口1:四川政务服务网,搜索“中职和本专科建档立卡特别资助项目”办理事项。

访问入口2:四川省学生资助网,首页右下角“快捷入口>>四川省建档立卡资助在线申请”。

二、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省内学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学籍信息,由就读学校负责审核,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三、县级审核公示

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学信网或学校审核通过后,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申请名单送同级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会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会审公示情况同步录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公示工作应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资金发放

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2月31日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将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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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