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扶贫行动 > 正文内容

助残与扶贫,助残扶弱的意义?

2022-11-26 21:35:14扶贫行动3

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助残与扶贫。”“全国助残日”活动从1991年开始,2021年5月19日是中国第31次全国助残日。

31年来,在多项政策扶持和多部门通力协作下,“全国助残日”发挥了引领作用,中国社会的助残扶残行为渐成风尚。

在“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助残行动中,大批残疾人奋发自强,不仅成为各领域的佼佼者,还加入到助残行列,“以残助残”令人感动更让人欣慰。

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重视及多项政策扶持下,在各级政府、机构的引导下,在日益壮大的社会力量帮助下,中国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中国残联提供的一组最新数据,宏观反映了中国残疾人的生活现状。

自1991年始,每一个助残日都有不同的主题。从“扶助共进”到“一助一,送温暖”,从“预防残疾,增进健康”到“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从“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到“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到本次主题“自强脱贫,助残共享”……29年来,“全国助残日”主题不断更新,不变的是对残疾人始终如一的关爱与扶持。在这“变”与“不变”之间,全社会的助残行动也在逐步升级。

更精准更有针对性,切实解决残疾人、特别是贫困重度残疾人在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更细腻更人性化,从物质救助到精神帮扶,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更深入更持久,从“输血”到“造血”,激发残疾人的内在动力,鼓励他们自尊、自强、自立。

助残扶弱,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在助残扶残日益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自觉之际,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让“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焕发出别样的光彩。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fpxd/124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