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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农村扶贫政策(2019年农村有什么扶贫政策?)

2022-11-11 13:00:18扶贫行动2

1. 2019年农村有什么扶贫政策?

2019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大体上和之前是一样的,不过贫困标准每年有提升,农村贫困户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要低于当地的贫困标准线的,除此之外,还需要看家庭的生活情况,是否属于没有劳动能力,是否住房破烂,没有安全住房,是否孩子上学及日常生活存在困难等。

2. 新农村扶贫政策有哪些?

一是产业发展脱贫,主要包括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提出了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

二是转移就业脱贫,主要从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6项就业扶贫行动;

三是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四是教育扶贫,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和措施,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逐步消除因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是健康扶贫,主要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提出了6大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六是生态保护扶贫,主要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个方面,提出了11项重大生态扶贫工程和4项生态保护补偿方式,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

七是兜底保障,主要从社会救助、基本养老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等方面,提出了社会保障兜底措施,通过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脱贫问题;

八是社会扶贫,主要从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

3. 2019年扶贫政策有哪些

2013年有扶贫政策,没有精准扶贫,后来也就是2019年才有精准扶贫政策。

4. 农村脱贫还有什么新政策吗

2020年扶贫已经圆满结束,2021年不再有扶贫这个名称,2021年是美丽乡村建设,

5. 2019年农村有什么扶贫政策吗

目前,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含医疗政策)都没有截止日期。

6. 2020年农村扶贫政策有哪些

  2020年脱贫后,还会继续保留驻村工作队。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国最后的部分贫困县、村全部摘帽退出,贫困群众全部达到贫困标准线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走上小康路。国家去年(2020年)下半年已经组织扶贫工作达标普查,全面统计精准扶贫实际情况。

为巩固帮扶成果,防止一些贫困户返贫,将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思路,实行四不摘政策,就是扶贫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不摘。所以,驻村扶贫工作队将继续驻村一个时期。具体何时撤出,要看国家部署和帮扶村的实际情况。

7. 2019年国家对贫困户有哪些政策

近日,省扶贫办发布消息,根据国家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的预期目标,结合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实际,经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部门测算评估,我省2020年全省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由之前的年人均纯收入3700元提高至4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2019年,我省贫困人口脱贫年人均纯收入标准为3700元。此次调整提高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为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条件。省扶贫办要求各级各地按此标准认真做好2020年贫困退出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8. 2019年国家对农村扶贫项目有哪些

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1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扶持并推介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可细分为:①支持以多主体参与、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产业化联合体;②支持以产业园区为单元,园区内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型产业化联合体;③支持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的小型产业化联合体。

2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根据《2021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2021年,认定一批成效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

依托镇域资源优势,聚集资源要素,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

目前2018年和2019年各认定一批,2020-2021年第三批产业强镇项目,正在申报。

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根据《2021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认定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以资源集聚区和物流节点为重点,促进产业前延后伸、横向配套、上承市场、下接要素,构建紧密关联、高度依存的全产业链,培育生产、加工、流通、物流、体验、品牌、电商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建设乡村产业集群。

4.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根据《2021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部继续支持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顺利进入终端市场和后续加工环节。

同时支持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初级加工产品项目;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每个地方每年都有补贴,一定要积极申报。

5.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印发《发展规划司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1年,创建和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引导各地梯次推进国家、省、市县产业园建设;同时,总结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类型的产业园范例,发布产业园发展报告。

目前全国已批准创建四批10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6.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根据《发展规划司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制定《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分工方案,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打造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创新中心。

9. 明年的扶贫政策

2022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20元。而这一标准是国家税务局2021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通知中明确规定的,指出2021年将继续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年不低于580元/人。但同时也将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虽然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提高了40元,但是统筹补偿力度也在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也会更加的多。下面是农民缴纳新农合之后,可以享受的待遇。

10. 2019年农村有什么扶贫政策出台

一、贵州省2019年贫困户退出基本条件

贫困户退出必须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都不能退出。

(一)一达标。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线。

(二)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

1.不愁吃。包含吃饭不愁、饮水不愁。

(1)吃饭不愁。农户不缺粮,能吃饱。

(2)饮水不愁。一是水量。人均日用水量35升。二是水质。集中供水的,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放宽限值规定;分散供水的,釆取望、闻、问、尝等方法,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三是用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入户的均为达标;供水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为达标。四是供水保证率。集中且连续供水的为达标;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连续不超过30天。

2.不愁穿。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洗衣服,有御寒被褥。

(三)三保障。是指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

1.安全住房有保障

(1)安全住房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房屋有安全鉴定。就地脱贫的,房屋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A级或B级的为安全住房,不需改造。

(2)农村危房改造

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级或D级的为危房,必须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后的房屋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安全性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住房安全性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可以根据专业机构鉴定报告、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作为依据。

(3)易地扶贫搬迁

釆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以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并实际搬迁入住为达标。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后续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搬得出、稳得住、不反弹。

2.义务教育有保障

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对确因智障等原因不适宜就学的,不作为义务教育无保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有保障义务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

3.基本医疗有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有慢性病的,落实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

(四)民政兜底。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救尽救。

二、贫困村退出基本标准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35号)要求,贫困村退出的主要衡量指标是贫困发生率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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