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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物流扶贫政策(农村物流补贴)

2022-11-04 04:40:26扶贫行动2

1. 农村物流补贴

冷链补贴金额分为很多项不同地区的价格不同其中可以申请的金额有:

1、中央补贴额、

2、省补贴额、

3、市补贴额、

4、县补贴额这四大类。

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政府支持为准。例如2017年以夏门市对冷链业扶持政策:

一、实行融资倾斜 减轻税费负担。对为小型、微型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分别按年度担保额10‰、16‰予以风险补偿。

二、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市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冻鲜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征通行费;新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对购置设备的企业由市商务局予以50%补助。

三、对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50万元(以上)、冷库容积2500立方米(以上)的,按不高于投资额30%、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

四、支持购置冷藏运输工具。对本市运输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蓄冷保温(隔热)箱、联运冷藏集装箱,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予以补助。

更多补贴内容请参看夏门市政府官网发布的2017年03月07日对“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文件

2. 农村物流扶贫政策宣传

没有正式列入。但原籍贫困,边远欠发达地区的人,该公司会优先招入,并在生活工作各方面给予优待。

3. 农村 物流

农村物流是一个相对于城市物流(Urban Logistics)的概念,它是指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提供运输、搬运、装卸、包装、加工、仓储及其相关的一切活动的总称。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农村物流

外文名

Urban Logistics

特点

分散性、季节性

内容特点

内容

农村物流不同于农业物流(Agriculturelogistics)、农产品物流(FarmProduceLogistics)以及农产品流通等概念。

特点

农村物流:与城市物流比较,农村物流具有分散性、季节性、差异性、多样性等特点。

发展前景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扎扎实实的工作。它不仅仅为农村工作者所关注,更应该成为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问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金倾斜,农村投入增加,已经为新农村建设从政策、资金等各个方面予以强化,营造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氛围。

4. 农村物流扶贫政策解读

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2019年12月27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31日省委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第三条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作为政治责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走共同富裕道路。

第四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振兴中实现农业强省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三农”篇章。

第五条全省农村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

(五)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

第七条省委领导全省农村工作,应当定期研究农村工作,定期听取农村工作汇报,决策农村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根据中央决策和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农村工作,制定出台农村工作政策举措,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

第八条省委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省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定期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协调“三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省委关于农村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农村工作的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农村工作合力。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第九条省辖市党委、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应当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

第十条县(市、区)党委处于党的农村工作前沿阵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用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其成员由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第十三条各级党委应当完善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注重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鼓励政、银、企、校等多方主体开展联合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第三章重点任务

第十四条全面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大力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

第十五条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奋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河南实践,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严守耕地红线,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加强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第十七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坚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加快建设粮食经济强省,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加快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推动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推动绿色食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

第十八条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提速国土绿化,建设森林河南,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建设沿黄和黄河故道生态廊道、湿地公园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四水同治”,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灾害科学防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十九条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基础设施布局向农村倾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实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重点抓好农村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农村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物流建设,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第二十条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坚持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相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相结合、抓发展和抓党建相结合,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推动基层基础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保证农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宣传农村先进典型。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用好深化改革法宝。聚焦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集体的关系、农民和市民的关系,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金融创新,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特色主导产业,规范引导小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发展,建设一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

第二十二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排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脱贫攻坚期内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强规划对接、政策对接、产业对接、机制对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第四章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各级党委应当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懂“三农”、会抓“三农”,分管负责人应当成为抓“三农”的行家里手。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健全培养锻炼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干事创业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农村工作干部应当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农民群众呼声,不断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十四条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人才培训机制,形成机构完整、职能完善、制度完备的专业化培训体系。坚持政策推动、乡情感动、项目带动,大力引导和支持返乡创业。广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等,重点加强县域科技特派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和定向委托培训制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全面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技术推广队伍和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健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委应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引导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改革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推动作用。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推动“三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第二十七条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投入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科技教育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培育一批农业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生物种业、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乡村规划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导向作用。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发展。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保障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高党委领导农村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考核监督

第三十一条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二条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市以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第三十三条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抓好农村工作特别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贫困县精准脱贫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上级党委统筹安排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应当约谈下级党委,本级党委应当约谈同级有关部门。

第三十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各涉农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农村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职责,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不得将部门职责转嫁给农村基层组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委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乐于奉献为民,按照规定表彰和奖励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农村物流的政策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三章 人才支撑

第四章 文化繁荣

第五章 生态保护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四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第五条 国家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七条 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第八条 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完善粮食加工、流通、储备体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完善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国家实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分品种明确保障目标,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第十五条 国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实施农作物和畜禽等良种培育、育种关键技术攻关,鼓励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推广,建立并实施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国家健全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对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创新推广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设施农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装备水平,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综合服务,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统筹农产品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

发展乡村产业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支持农民、返乡入乡人员在乡村创业创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支持农民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为本集体成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保障成员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

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有农(林、牧、渔)场规划建设,推进国有农(林、牧、渔)场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国有农(林、牧、渔)场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发挥其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第三章 人才支撑

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统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开展网络远程教育,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采取公费师范教育等方式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待,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学历水平、整体素质和乡村教育现代化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涉农相关专业,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 文化繁荣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丰富农民文化体育生活,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提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文明乡村。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视听网络和书籍报刊,拓展乡村文化服务渠道,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业农村农民题材文艺创作,鼓励制作反映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优秀农业文化深厚内涵,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开展保护状况监测和评估,采取措施防御和减轻火灾、洪水、地震等灾害。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体育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积极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第五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四条 国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修复,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加强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住房应当避让灾害易发区域,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农业投入品实行严格管理,对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耕地养护、修复、休耕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并可以根据地下水超采情况,划定禁止、限制开采地下水区域。

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应当接受村民监督。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农村基层干部相关待遇保障,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

第四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第四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和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支持、规范和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五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按照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物流、客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三条 国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国家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培育服务机构和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与自我服务有效衔接,增强生产生活服务功能。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在保障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国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

第六十条 国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构建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

第六十三条 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应当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经营主体服务。

第六十四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推动涉农企业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涉农企业利用多种方式融资;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

第六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加对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规模,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主要为本地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开展互助合作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保险机构适当增加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

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第七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

第七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6. 国家对农村物流发展出台的政策

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但农村电商在发展中有遇到几大难题,其中之一就是物流问题。那么,如何解决物流问题呢?怎样可以减低运费呢?

物流的成本来源于三个方面

一是运输距离的远近和时间,像那些边远地区,物流车要多跑三、四天!车多烧的油,多占用的时间,都是让商品成本直线上升的本质原因。

二是包装及损耗,距离越远,对包装要求就越高,同时发生损耗的概率也大,这同样会因物流环节对商品成本形成增加因素。

三是距离越远,分拣环节增加,同样也会因人工增加影响运输成本!

由此可见,因为距离而引起的电商货品物流成本增加恐怕还没有有效办法解决!特别是农产品更加如此,质量重而价值、利润空间不大!

解决农村物流问题的办法

首先是国家政策的支持:农业是个需要补贴的行业,这是国际通行做法,在国际廉价农产品冲击我国市场的大背景下,国家需要尽快制定扶持农产品电商的各种补贴政策。如补贴电商平台,让他们能够有资源向农产品倾斜,给予免费流量和平台服务;补贴物流企业,让那些物流终端处于边远地区,服务于农产品上行的企业获取油料、人工补贴;加大乡镇、村级在道路交通硬件投入方面的补助,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

其次是加大创新:一是包装方面的创新,能够对包装进行标准化生产以及耐用性方面予以改进,以提高今后包装回收利用的可能。二是分拣环节的创新,加大智能化的程度,机器人及智能化流程不仅能降低人工成本,还可以减少损耗。三是投递方式的改进,将来可以探讨自选超市一样的终端投递方式,让买家能够开着车,刷着车牌或脸在一些有特殊应用场景的地方就能自行取走快递!终端投递智能化同样能有效降低成本,减少差错和损耗!

7. 国家对农村快递物流补贴政策

所有快递服务,只有邮政EMS是到农村的,其它快递承诺的到农村实际上是将邮件转给邮政的,他们将全额收取转寄费用,而他们转寄时却是有折扣的,实际上是多赚取了邮费,这也是快递业的潜规则之一,还有,推荐答案说EMS送货上门,是不错,但是只针对城区,农村是不会的,因为不现实,很多农村邮递员都是骑自行车,他们不可能将文件以外的邮包送达的,而不是服务的问题,最近看新闻,说国家想收取快递公司的份子钱,补贴邮件偏远地区,收到很大的抵制,先不说国家这个政策到底有不有问题,但是我个人觉得很多人是只是一味的抱怨邮政的服务不好,其实邮政运行的成本远比社会快递来得要高,农村的全覆盖,光是这个网络,就是只亏不赚的,一个邮政的点,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的,其实很多农村的人可能更能理解一些,有的偏远的农村要收个东西寄个东西是多么不容易

8. 农村物流扶贫政策有哪些

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举措,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要在就业地稳岗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强化兜底保障。搞好脱贫攻坚普查。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着力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深化农村改革。恢复生猪生产。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政府工作报告“三农”工作目标:3方面16句话

二、部长及代表委员有关”三农“相关发言

韩长赋在“部长通道”

谈粮食安全、生猪生产、产业扶贫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还要一环不松、一招不落地抓好今年的粮食生产,特别是要抓好这么几个环节:一是要加强防灾减灾,要防止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和气象灾害。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包括提高稻谷的最低收购价,并且及时收购,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三是要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今年要完成8000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之,今年粮食生产不会放松,要全力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实现小康之年粮食丰收。

代表委员:杨国强

拓展海外农业、完善建筑机器人行业标准

杨国强提出了两大核心建议:第一,支持农业重点企业大力参与全球农业投资开发,建立海外农业基地。完善农业企业“走出去”总体规划和协调服务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质农场、牧场,在风险较小的国家租赁或购买闲置土地,增加基础设施、农业机械及化肥农药等生产要素投资,大规模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立海外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二,以企业为主体,试点打造规模化无人农场,提高农业生产力。依托国内外重点农业企业智能化领域系统集成优势,在国内外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规模化、有重大影响力的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和无人农场,构建集粮食种植、收割、仓储、加工、运输于一体的无人化现代农业产业链,形成流水线、农业工业化,从而达到综合投入利用的效益最大化,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

代表委员:张近东

发展C2M基地 搭建助农绿色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关于《大力发展C2M生产基地 助农富农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C2M(Customer-to-Manufacturer)是指用户直连制造商,即消费者直达工厂,强调的是制造业与消费者的衔接。C2M模式被应用于诸多行业和领域。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广大农村地区,生产种植和销售脱节所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影响农户增收与市场供应。张近东建议,应进一步统筹资源,政府、电商、农户、院校多方联动,推动返乡年轻人成为创富主体,带动形成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行政村为具体单位、以C2M模式为特色、以线上线下融合为主要销售手段的乡村生产基地。

全国政协委员:乔晓玲

建议加大冷链物流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乔晓玲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大冷库、冷藏车等投入,重点解决中西部农产品产区冷库短缺问题,建立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及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加速冷链市场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涵盖从农村至餐桌一体化建设,冷链物流的发展将带动整体产业结构的调整,包括农业、制造加工业、物流业、技术装备业、商贸业等。建议健全冷链物流法律法规,建立冷链物流标准体系,规范我国冷链物流各环节市场主体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刘永好

设立生猪产业发展母基金

加速中国养猪业转型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带来了《关于双疫情影响下加速恢复生猪产能,实施综合性提振复产措施的提案》,“重振生猪产业,涉及养殖用地、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基层动物防疫、科技研发、人才建设等多个方面。”刘永好说,为促进在双疫情压力下生猪产业加速恢复产能,建议实施一组综合性的提振复产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

数字技术升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两会,马化腾共提出7份建议,在其《关于在“后脱贫时期”加强乡村振兴的建议》中,他呼吁,应大力提升农村数字化生产力,加快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在乡村治理方面,建议扶持乡村互联网信息平台,扩大基层治理触达范围;在乡村经济发展方面,通过数字化升级,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在乡村公共服务方面,借助发展“新基建”机遇,突破地理条件限制,帮助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资源更深入地扩大到农村。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董事长:解学智

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解学智提交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他建议,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推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利用、厂房设施市场化经营、集体闲置资金资本化运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村集体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社,或者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接受捐赠资金等入股经营稳健的农业企业、优质公共服务项目;聚焦发力集体经济薄弱村。

全国人大代表王金会:

稳住农业基本盘

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全国人大代表王金会在参加代表团讨论时表示,在疫情形势下稳住农业基本盘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王金会表示,黑龙江是“中华大粮仓”。去年,粮食总产1500.6亿斤,实现十六连丰,连续9年全国第一,占全国的1/9,每年给全国每人提供100多斤优质粮食。

王金会说,粮足则国泰民安。作为粮食生产大省,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态度鲜明,一以贯之地抓好粮食生产,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只要国家有需要,我们就能产得出、供得好,为“中国粮食”“中国饭碗”做出龙江新贡献。

三、盘点有关“三农”相关的提案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组2日发布的“党派中央年提案速览”中,八大民主党派中央的提案均涉及到了“三农”问题。其中,民盟中央的“三农”议题占据所有提案的一半,民革中央、致公党中央和台盟中央也均有七八份提案与“三农”问题相关。

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相关法律的提案》、《关于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提案》、《关于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提案》等“三农”方面提案;民盟中央提交了《关于科学推进转基因农产品的提案》、《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提案》等多条提案,还提及了“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立农业巨灾保险机制”以及“农机融资租赁财税优惠”等具体问题。

农工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分别提交了《关于防范涉黑组织插手村社基层换届选举加强村社组织建设的提案》、《关于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提案》等。

经梳理可以发现,农村土地、宅基地与房屋问题是“三农”相关提案里的重中之重,此外,还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金融、粮食安全、基层选举等方面。

四、全国两会关于农业和三农的热点提案解读

农稳天下安。“三农”问题事关国计民生,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确立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关键词:精准扶贫

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有效途径

耿福能感到,现阶段的扶贫工作必须在总结过去扶贫模式与成效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寻找有效的产业扶贫路径。“要从以往的“授人以鱼”的扶贫方式转变为“授人以渔”的扶贫方式。”耿福能说,精准扶贫,一定要改“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才能彻底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耿福能会把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作为一份建议正式提交。

李晓东委员:扶贫工作急需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在扶贫脱贫、消除贫困方面,还缺乏一套着眼长远、涵盖面广、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2月25日,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李晓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将就扶贫立法问题进行呼吁。

李晓东建议,尽快制定和颁布以消除贫困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村和城市扶贫、济贫和消除贫困的责任主体。同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安排扶贫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制定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支出程序,将政府扶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之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祁德川委员:实现民族地区真正脱贫致富

“要真正实现‘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小康。”全国政协委员祁德川2月28日在昆明集中报到时表示。

他认为,当前,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最担忧的问题是,如果把全国的GDP一平均,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贫困老百姓就有可能糊里糊涂的“被小康”,这样可能会出现部分地区达到小康,而少数民族地区仍然贫穷落后的现象。为此,祁德川准备在此次全国两会上,提交《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提案。

关键词:农民工

农民工代表胡小燕:让二代农民工落户城市

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形势严峻。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透露的一个数据:目前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已达2000万。这其中,80后、90后“二代农民工”失业所带来的问题尤为严重。全国人大代表、被称作“农民工代言人”的胡小燕,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解决二代农民工的问题,是应该让他们在城市落户。她表示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吸引二代农民工到城市落户”的建议。

“实在不行,我们这代人,还可以回老家种地。但是80后、90后,这些人你叫他们回去干嘛,(他们)什么(农活)也不会。”谈到目前农民工失业的问题,胡小燕说,政府应该想更多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能不能这些人来了之后就在这里安家,比如说有一个大型的工业园,来了以后找到工作,可以在这边安家,在这边消费?”

四川工商界提案: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机制

四川工商界别向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畅通农民工工资纠纷司法程序“绿色通道”;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农民工劳动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关键词:农村环境

穆可发委员:加大投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自来水普及率较低,工程规模较小、水源稳定性较差,水处理和消毒设施不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在穆可发看来,自2005年中央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共解决了5.14亿农民饮水安全问题。但从全国整体实施情况看,农村供水总体水平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上述问题亟待解决。为此,他建议,安排实施农村自来水“村村通”工程,中央投资比例不应小于“十二五”投资比例的60%。同时,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予以补助,确保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9. 农村物流发展对策

目前物流运输企业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的现象:  (1) 车辆调度不合理:  车辆停放地点不集中,调度人员根本无法知道车辆的具体停放地址;需要车辆时才打电话咨询,导致通信费用增加,拖延时间。  调度不合理,调度员无法掌握任何一辆车是“空车/半载还是满载”等状态;导致空车没货承运,半载车辆又无法装满,又必须从异地调度另外车辆前往装载,出现调度不合理现象,增加运营成本,又浪费时间。  由于装卸货物点数、车种车型多样化(有后挡板/无后挡板、有盖/无盖、黄牌/白牌等)、约束众多(过磅、午餐、装卸、交通、甲方约束等),任务种类的复杂性来安排调度计划,调度人员无法及时调度距离装货/卸货最近最合适的车辆进行作业,经常出现专门从远方调度空车到目的地承运货物现象,无法从统筹的角度系统地考虑车辆的配备,意外增加运输成本。  (2)、 欺骗行为严重:  司机懒散怠慢:本来在公司计划内的时间完成任务,但往往是部分司机利用送一趟货的时间硬是消耗了2~3倍的时间,导致车辆使用率低,生产价值不高。  司机欺骗行为严重。  A、无中生有----在运输过程中因无人对他们进行监管,部分司机经常报销没有经过收费站的缴费凭证、维修发票、加油发票、罚款缴费单据………。  B、 偷油严重----部分司机经常在途中偷窃燃油销售,这项损失每年高达300多万元.  C、 以少报多----部分司机虚开报大金额,公司很难核对,财务漏洞每年达230多万。  D、内外联合----在上报客户货物重量和计算运价时往往都是采用对公司少报总量、少报运价;部分业务员或司机将超出部份的货量低价同客户结算,然后放进自己的腰包里,到达客户和业务或司机双赢局面,而公司一方亏损。  (3)、 运输监督手段不够:  超时送货----部分司机按照自己的兴趣、时间安排货物的运输,经常是出现“超时装货/送货”现象。  超时停车----部分司机经常装卸完货品后没有立即出发/返回,而是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出发/返回,给公司带来时间上的损失和车辆利用率低的结果。  超速行驶----在运输过程中,部分司机经常超速度行驶,导致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给企业和客户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  途中偷窃----经常有部分司机在运输途中偷窃车上的部分木材低价销售,使公司蒙受巨大的损失。  不良驾驶----由于车辆是公司财产,不是司机个人产物,因此几乎所有的司机在日常运输中没有一种保护车辆的心态,尽量的随意驾驶、踩油门、急刹车、在崎岖道路上高速颠簸行驶,导致车辆燃油损耗、车辆损害严重,给公司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  (4)、 运营费用无法控制:  随着车辆、业务、临时变动事情多样而复杂化,公司必须增加管理人员,公司的人员工资、社保、办公费、补贴……等费用就随之增加;再加上调度指挥车辆和司机都必需靠通话来进行,导致每月的电话通讯费用不断增加。  司机和业务人员在外面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比较频繁,唯一和总部进行通讯的方式是通电话,这样一来每月仅外围工作人员的通讯费用就站了整个费用的大部分比例。  轮胎损耗严重----由于司机的不良驾驶习惯,导致轮胎经常行驶8~9万公里就修补累累,不得不提前报废,新轮胎的使用寿命一般是行驶15~18万公里才报废,这一项也占了整个费用的大部分比例。  (5)、 人员业绩统计混乱:  公司每天对于驾驶员、业务人员、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业绩统计是使用人工统计方式,繁琐复杂的统计工作难免出现漏计、少记工时、多记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人员、调度管理人员整天忙于和驾驶员、业务员核实工作情况,业绩核对等繁琐工作,大量浪费公司人力、物力、时间;经常性的出现考核不实,导致驾驶员、业务员、相关人员情绪不满、发牢骚、不安心工作等情况,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计划、并引导一系列不可预计的管理问题和经济损失事件。  人工的记录方式必然存在滞慢和漏洞,个别调度人员和财务人员联合个别驾驶员或业务员采用欺上瞒下的多报工时、业绩方式,达到从公司多提取奖金、提成、补助金、升职等目的,每年此项财务漏洞高达几十万元~几千万元  发展物流的主要对策,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概括:  1.提高对发展物流的认识,加强货运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素质高、对行业发展研究深、看得准、勇于开拓的管理人才。通过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组织运输企业、生产企业利用多种渠道学习物流,使他们的思想观念能进一步解放。一方面货运企业要有渗透到工业、建筑、商业领域中去的目标,提供比企业自货自运更为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工业、建筑、商业等企业也要调整战略思路,突破“小而全、大而全”的观念,树立物流意识,与物流企业精心合作,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2.因势利导、抓住机会,组建若干现代化大型运输企业。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联手改善现有的企业结构,培育资金雄厚、有实力、有发展前途的大型物流企业,来面对货运方面新的需求,迎接新的挑战。计划和交通部门通过行政或经济手段,调整运力结构,对社会运力进行合理分工,通过竞争、兼并和强强联合等方式,一方面形成少数大型、特大型集团企业,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以集中力量、抵御风险,领导行业发展新潮流;另一方面,筛选出一大批运作灵活的小型企业,以拾遗补缺、满足社会各层次、各类型运输的需要,最终使浙江的公路运输业形成了少数大型、超大型运输企业与大量小型私人运输企业并存的稳定结构,以保障物流实现的运输缓解需求。  3.运输企业要确立市场定位,积极推行合同物流,找准发展物流业的切入点。引导货运企业根据市场需要,结合公司实力,确定市场定位。物流企业应不与一般企业在同一层次上竞争。物流企业服务的对象首先是外资企业、三资企业。一般来说,他们的产品档次和价值都比较高。因此它们对运输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比较高,只要运输企业在服务质量上有了大的提高,在方便性、及时性、经济性、可靠性、安全性等各方面的做的比较好的话,就一定能获得市场。汽车运输企业应以客户为纽带,与大中型工商企业界和组成物流服务企业,积极推行合同物流,从根本上打破“公用”与“自备”车辆的界限,这是发展物流企业的有效途径。  4.加快技术进步和货运站场建设。公路运输的技术装备相当落后,虽已有很大的改进,但仍不能满足发展物流业的需要,政府和企业都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更新改造。只有先进的技术装备,才能保证运输的高速度、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高标准。因此,在发展浙江物流的同时,应大力推广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专用车辆、先进的搬运装卸、仓储技术等。没有站场就不可能形成运输网络,没有网络就不能保证服务质量和车辆高效率,也就不会有真正的物流。因此,浙江必须加快货运站场建设,充分发挥其仓储功能,以便尽快形成物流网络。  总之,发展物流是公路运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势所趋。相信只要我们虚心学习国内兄弟省市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断总结,努力尝试,就一定能够探索出发展物流业的成功道路。

10. 物流村村通国家政策

这个看具体情况,需要分析农村是否需要运输,毕竟很多农村都是现在城里人所说下“乡下”,一直还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有些地方农产品种植少,一年仅有几个月或仅有一个月的收成时间,甚至有些农村虽然从事农业,但是不参与商业行为,大部分农产品都是自家消耗。

农村物流的可行性:

目前对于大部分有农产业的农村来说,还没有完整的运输体系。运输分散,运输成本高,特别是在一些非平原地区,道路交通相对落后,各方面原因导致农产品本身成本上涨。价格没有优势,很难和运输体系相对发达的地方竞争。

所以,农村物流可不可以做呢?

1.具体地方具体分析,看看当地产品输出是否常年稳定。

2.调研村里是否已经有其他物流入驻,他们的经营状况如何。

3.如果没有农业,那农村是否有其他工业,手工业需要运输。

4.深入了解农村电商发展情况,是否有机会跟他们合作。

5.村里是否有其他需要运输行业,主要是考虑稳定,常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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