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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章程(慈善机构章程)

2022-10-02 23:15:22慈善赈灾2

1. 慈善机构章程

慈善组织应该一年一次向社会公开财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市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條萊垍頭

1、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等基本信息。頭條萊垍

2、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萊垍頭條

3、公开募捐情况。萊垍頭條

4、慈善项目有关情况。萊垍頭條

5、慈善信托有关情况。垍頭條萊

6、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萊垍頭條

7、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萊垍頭條

慈善组织章程在宗旨的表述上,必须明确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萊垍頭條

慈善组织章程在业务范围表述上,应符合《慈善法》第三条所规定慈善活动的定义和范围。垍頭條萊

慈善组织章程中对慈善活动,公益活动的表述应符《慈善法》第三条,慈善活动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章程中所涉及慈善组织开展的活动,应一致表述为慈善活动。萊垍頭條

2. 慈善组织机构章程

公益组织现在叫慈善组织,受《慈善法》管辖。注册程序一般是:

1、先阅读慈善法;

2、按照慈善法里面的业务范围确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3、去对应民政部门(多数在市级区级注册)网站下载文件模板(一般对应社会服务组织,原民办非企业);

4、填写预审文件(一般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注明注册慈善组织类别,并提交民政部门审批;

5、填写详细文件(一般包括机构章程等),并提交并提交民政部门审批;

6、通过后银行开户验资;

7、财税公章营业执照等一系列的办理(参考公司注册)。一般整个程序需要20天左右。具体问题可以再问我。

3. 慈善公益事业章程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慈善组织不是与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并列的第四类社会 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是组织形态,而慈善组织是其组 织属性。换句话说,慈善组织必须依托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而存在。基金会是慈善组织的基本形态。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

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是 一种基本的慈善组织形态。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 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成立、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 动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即慈善组织。我国大量的慈善会在法律地位上属于 社会团体法人,它们从事慈善活动,属于慈善组织。

4. 慈善机构章程最新

第十八条 慈善组织终止,应当进行清算。 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应当在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不履行职责的,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慈善组织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慈善组织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慈善组织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5. 慈善机构章程制度

《慈善法》第18条明确,慈善组织终止,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才能注销。 慈善组织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处理有一个国际原则——近似原则,即慈善组织剩余财产的使用,应当与最初的慈善目的尽量相似,而不是将其认定为国有或收归政府处理,更不能在慈善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这样有利于保证慈善财产的公益性,弘扬慈善精神。 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分配给慈善组织的成员,而应当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怎么转?如果章程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如果章程没有规定,由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 慈善协会章程

本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指导;以发扬雷锋精神、发扬当代大学生的优良作风、发扬我校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为协会宗旨;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于社会、服务人民、服务于全校为信念;以锻炼全体会员工作能力、提高全体会员学习成绩和工作积极性、为全校学生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目的。

协会成立后,将始终立足院系,面向社会,组织和带领青年志愿者,充分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展现自我,弘扬新风,树立当代大学生的形象。

7. 慈善机构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基金会公益项目的设立与运作,合理设计项目,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财产使用效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和本基金会章程,结合基金会评估指标和本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事会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基金会项目部是基金会项目管理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 基金会应当及时制定年度公益项目计划,并报请理事会审议。

第四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五条 项目立项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影响力、创新性、可持续性、社会效益等。

(一)项目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业务范围;

(二)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品牌的潜质;

(三)项目应力争具备创新性,关注新的社会领域,提供新的社会服务;

(四)项目应力争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或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努力保障持续性的资金投入和受助方的持续性发展;

(五)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收益人群广、覆盖面大。

第六条 基金会建立公平公开的项目选择机制,确保项目立项和选择执行方的合理性。

确定公益资助受益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指定基金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第七条 外部申请项目的立项,申请方应提交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目标、预期效果、项目预算等。

项目评审应当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或必要的实地调研,涉及专业领域的,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八条 限定性捐赠项目,其限定性捐赠协议中已明确具体项目方案的,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具体项目方案的,应当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并征得捐赠方同意。

第九条 基金会自设项目,注重自身特点和特长,有所为又所不为,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项目效益。

第十条 特殊项目的立项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项目立项应当与品牌建设有机结合,加强顶层设计,所有项目都应当符合项目体系建设规划和品牌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 积极实行项目品牌诚信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品牌服务标准化,促进品牌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擦亮项目品牌和优秀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品牌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前要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须报理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 批准立项的项目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联络项目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反馈执行和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中,基金会项目部要监督项目运行情况,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基金会项目部要向理事会反馈项目实施效果。重大项目要向理事会提交客观详尽的总结报告,理事会要进行检查验收,组织绩效评估。

第十七条 立卷归档。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包括从项目的申请到项目结束的所有资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基金会重大公益项目计划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事先报备。

第十九条 基金会开展以下重大公益项目活动的,应当接受专项审计,在活动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向社会公布。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重大公益项目:

1.当年该项目的捐赠收入占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1/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2.当年该项目的支出占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1/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3.持续时间超过3年的。

(二)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的募捐活动;

(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进行专项审计的其他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8. 慈善理事会章程

1、中华慈善总会

作为中国规模较大、扶助弱势群体最多的公益组织机构之一,自1994年4月在民政部老部长崔乃夫的倡导下成立,中华慈善总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总会章程,慈善总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总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共有团体会员108个,并与绝大多数团体会员合作开展多种慈善项目。据2002年一项资料显示,总会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总计9.8亿人民币,其中,善款5.4亿人民币,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4.4亿元。

9. 公益组织章程

公益组织现在叫慈善组织,受《慈善法》管辖。注册程序一般是:

1、先阅读慈善法;

2、按照慈善法里面的业务范围确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3、去对应民政部门(多数在市级区级注册)网站下载文件模板(一般对应社会服务组织,原民办非企业);

4、填写预审文件(一般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注明注册慈善组织类别,并提交民政部门审批;

5、填写详细文件(一般包括机构章程等),并提交并提交民政部门审批;

6、通过后银行开户验资;

7、财税公章营业执照等一系列的办理(参考公司注册)。一般整个程序需要20天左右。具体问题可以再问我。

10. 慈善基金章程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11. 中国慈善联合会章程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頭條萊垍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萊垍頭條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頭條萊垍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萊垍頭條

另外,根据《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998年8月1日),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萊垍頭條

(一)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申请表(一式三份);萊垍頭條

(二)申办人合法身份证明;萊垍頭條

(三) 验资证明 文件;萊垍頭條

(四) 可行性报告 ;萊垍頭條

(五)建设规划和图纸;萊垍頭條

(六)章程;萊垍頭條

(七)具备开业条件的情况报告;萊垍頭條

(八)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名单及其简历;垍頭條萊

(九)主管部门同意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批复;萊垍頭條

(十)土地使用合 法文 件;萊垍頭條

(十一)境外申办人应提交外事部门签署的有关证明文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申办人具备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條萊垍頭

(二)具有完备的生活、文体、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有基本的医疗、康复条件;萊垍頭條

(三)服务场所的环境适合服务对象,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萊垍頭條

(四)机构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专门训练,并有1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 卫生技术职称 ;條萊垍頭

(五)医护人员、护理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占全部职工队伍的比例符合规定,财会人员要有上岗证或具有 助理会计师 以上职称,保安员有当地公安机关培训的合格证;萊垍頭條

(六)炊事员要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上岗证;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个专职营养师(士);萊垍頭條

(七)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6以下;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3以下;頭條萊垍

(八)开业经费和维持福利机构的正常经费落实;頭條萊垍

(九)具有消防、用电部门的安全合格证。垍頭條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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