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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项目章程,项目章程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2022-09-27 15:48:25慈善赈灾2

项目章程中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慈善项目章程。

1.项目或项目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期望

这是确定项目质量、计划与指标的根本依据,是对于项目各种价值的要求和界定。

2.项目产出物的要求说明和规定

这是根据项目客观情况和项目相关利益主体要求提出的项目最终成果的要求和规定。

3.开展项目的目的或理由

这是对于项目要求和项目产出物的进一步说明,是对于相关依据和目的的进一步解释。

4.项目其他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这包括:项目里程碑和进度的概述要求、大致的项目预算规定、相关利益主体的要求和影响、项目经理及其权限、项目实施组织、项目组织环境和外部条件的约束情况和假设情况、项目的投资分析结果说明等。

慈善组织应该多久向社会公开财务?

慈善组织应该一年一次向社会公开财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市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等基本信息。

2、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3、公开募捐情况。

4、慈善项目有关情况。

5、慈善信托有关情况。

6、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慈善组织章程在宗旨的表述上,必须明确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慈善组织章程在业务范围表述上,应符合《慈善法》第三条所规定慈善活动的定义和范围。

慈善组织章程中对慈善活动,公益活动的表述应符《慈善法》第三条,慈善活动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章程中所涉及慈善组织开展的活动,应一致表述为慈善活动。

公司自己如何成立基金会?

设立一家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几大业务范围可供选择,有些业务范围是需要双重管理:不仅需要到民政部进行登记(实为审批),还需要挂靠一家慈善领域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机关和党政部门,业界称之为“婆婆”)。但是找到可以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难度系数很大,所以在选择业务范围上要灵活,同时还要考虑到业务范围与之后想做的公益项目的关系,如果章程上没写的范围,之后是不可以做的,这就很考究专业性了。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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