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慈善赈灾 > 正文内容

小区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

2022-09-06 09:42:18慈善赈灾2

一、小区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此行为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南京11月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违反者要受哪些处罚?

南京11月起将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对个人违反者最高给于二百元的处罚款或是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警告处理,对于单位不进行垃圾分类的,情节非常严重的最高罚款五十万元,并有当地部门监督责令其整改。

据媒体报道,南京市提交的对生活垃圾管理并进行分类的提议,将于11月1号的时候正式开始实施,就像之前上海刚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一样,南京人民也表示令人头大。上海之前刚开始实施垃圾分类的时候,很多市民都是苦不堪言,因为真的太难分了有些垃圾,以至于有很多后来网上网友的曝光,上海市民出门随身都是背着简易的垃圾桶的,相信南京市民也很快就步入了这个行列了。

垃圾分类真是一个很细致的事了,像很多人都还分不清楚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房垃圾等等一些其他的垃圾,而且厨房的垃圾又可以分为湿垃圾和干垃圾,总之分类是很让人头痛的,很多网友表示说自己都不敢吃饭制造垃圾了。虽然垃圾分类一开始会让民众苦不堪言,但是不得不否认,实行垃圾分类对社会和个人都是非常有好处的,公共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了,个人的居住环境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乱扔垃圾的现象也变得少了,城市街道也变得整洁有序了,也让人们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从这方面来说好处还是很大的。

为了能更好的进行垃圾分类,让广大市民的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很多物业社区也是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的设施。很多小区都已经撤掉了楼下的垃圾桶,垃圾都是分类后投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并在社区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建立分类场所,逐步让垃圾分类变得日常化标准化,形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共同守护生活的蓝天。

罚款、思想教育,参加志愿活动。个人违反规定会罚200元以下罚款。愿意参加志愿活动可以不罚。单位违反规定还屡教不改,会处以5-50万元不等的罚款。

罚钱、纳入失信平台等。生活垃圾分类本身就是人民得义务,轻度违反者将以罚钱警告,重者可罚款50万元。而且也会纳入失信平台,如果个人信誉低,会造成以后贷不了款等一些问题。

对未在指定地点投放生活垃圾的,视情节严重,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很有可能纳入失信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如果个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而单位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建筑垃圾堆放处置管理规定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_作。省、_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_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_作。城市_x政府市容环境卫_主管部门负责本_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_作。建筑垃圾处置实_减量化、资源化、_害化和谁产_、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_励建筑垃圾综合利_,_励建设单位、施_单位优先采_建筑垃圾综合利_产品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_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_城市城市_x政府市容环境卫_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_程施_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_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cszz/40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