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慈善赈灾 > 正文内容

海峡慈善基金(海峡两岸基金会)

2022-12-15 08:40:20慈善赈灾2

1. 海峡两岸基金会

成立于2007年11月,是由海内外多年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国学与传统文化传播、人文与社会问题研究以及经济、教育、文化领域的相关人士发起成立并运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基金会致力于搭建海峡两岸、四地公益事业互动的平台,以传递慈善爱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己任;始终秉承"行善恐后,济世争先"的发展理念,以圆融和解,进取创新的精神推动人类社会的爱心普及与文明进步。

2. 海峡两岸基金会地址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或海协;英语:AssociationforRelationsAcrosstheTaiwanStraits,ARATS)于1991年12月1日成立,为中国大陆因应台湾地区的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属大陆授权处理海峡两岸事务的机构。其业务指导和管理机关为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组织架构据其章程的规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分设设立秘书部、研究部、综合部、协调部、联络部、经济部,作为办事机构。在1999年至2008年期间,由于政治影响,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的协商中断,因此虽然会长汪道涵逝世,很长一段时间内未任命新的会长。2008年6月3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正式成立,并推举陈云林担任会长,郑立中为常务副会长,孙亚夫为执行副会长,李炳才为驻会副会长,王富卿、王在希、安民、张铭清为副会长,李亚飞为秘书长。会长汪道涵(1991年—2005年)陈云林(2008年—)

3. 海峡两岸基金会现任董事长

是1996年创办的

节目于1996年2月3日在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首播

《海峡两岸》是中国中央电视台唯一的涉台时事新闻政论栏目。节目宗旨是:“跟踪海峡热点、反映两岸民意”。

2017年11月2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揭晓。海峡两岸获得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海峡两岸》是传播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平台,是中国大陆电视媒体对台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中文国际频道的骨干栏目。栏目第一时间真实记录标志性的台海事件,成为观众了解两岸时事发展的“第一渠道”。

4. 海峡两岸基金会简称

一个中国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

只有继续坚持和维护好共同的政治基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才能够行稳致远。

一个中国原则,是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它是在中国人民捍卫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中形成的,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和法理基础。这个原则是我国政府开展外交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5. 海峡两岸基金会 咨询电话

海峡交流基金会 以民间社团为名的中国台湾半官方机构 。

1990年11月21日在台湾成立,由辜振甫任董事长,陈长文、陈胜发任副董事长,秘书长由陈长文兼任。海基会以“是一座桥,不是一堵墙”为己任,主要任务是执行“政府”委托办理的两岸民交流中技术性、事务性的工作,包括两岸同胞入出境收件、核转,大陆地区文书验证及送达,两岸人犯的遣返,经贸纠纷的调解处理,学术文化交流的沟通等等。因而可视为台湾当局与大陆联系的中介机构。海基会通过“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对“立法院”负责, 同时接受“国民大会”监督。其资金来源大多是“政府”拨款,少部分为工商企业界捐款。海基会设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秘书处,文化服务处,经贸服务处,法律服务处,旅行服务处和综合服务处,负责处理有关具体事宜。1993年4月27~29日,董事长辜振甫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在新加坡举行汪辜会谈。

6. 海峡两岸基金会官网

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背后是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背后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是台湾不承认国务院,大陆不承认行政院,所以就找这两个组织来充当海峡两岸的交流角色

7. 海峡两岸基金会认可的大陆公证机构

《公证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全国的公证工作,指导各地公证员协会工作;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会员的违纪行为;

负责会员的培训,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负责全国公证员统一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负责公证宣传工作,主办公证刊物;

负责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开展有关公证事宜的研讨、交流与合作活动;按照《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规定,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副本的寄送工作;

负责公证专用水印纸的联系生产、调配,负责公证赔偿基金的管理,对外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等。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cszz/131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