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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建设养老院申请(慈善养老院向何单位申请)

2022-11-18 09:00:49慈善赈灾2

1. 慈善养老院向何单位申请

答:新老朋友大家好,今天还是由我和新老朋友一起去了解一下,养老院一般与哪些单位有合作,这位朋友你好,由我来告诉你,养老院合作单位是国家民政局,乡政府民政科,区政府民政科,社区民政科,国家的政策是老有所依。在这里多多感谢敬老院的工作人员。

2. 养老院爱心捐赠

关爱老人,传递正能量,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 公益养老院需要申请书

一是个人申请;

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手续;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组织时,应当提交下列手续: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组织资本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组织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手续,向社会福利组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议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三是办设福利组织的资本来源证明,肯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本;

四是办设福利组织场所的证明手续,办设福利组织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这些办完后就能够开福利院了。

4. 去养老院做慈善

请医学方面的志愿者给老人查体,帮助老人打扫卫生,给老人读报,给老人们表演小节目,教老人们健身操等等

5. 慈善养老院向何单位申请补助

做公益养老院占地补偿:每亩6万元左右。

6. 慈善养老院向何单位申请办理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

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

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

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

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 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

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1999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1999年12月30日 (中央法规)

7. 民办养老院去哪里申请?

养老院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分属不同到部门管理。

具体如下:

1、公办形式的养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门设立,归民政部门管理;

2、民办形式的养老院有两种:

(1)由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按归属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区(县)一级民政部门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成立,这就归工商部门管理。

8. 养老院向民政局的资金申请

1.如果个人想申请办理敬老院性质的企业,应当以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它可以是公司制的,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2.设置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需达到50张以上,建筑面积达到1250平方米以上。

3.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与居民住宅、单位用房等相连的,有独立的出入口。

4.有食堂、厕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

5.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6.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其中,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护理人员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7.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

8.选址要慎重,应综合考虑租金、交通及老人来源等因素。

9.在办理申请登记前,必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核准同意,工商部门方能受理申请。因为敬老院的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其经营业务受民政部门指导。

10.申请设置养老机构,需向受理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设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登记件的副本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章程、合作协议书、房屋场地租赁协议书、设置资金证明、总体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养老机构冠名申请核定表》、《上海市养老机构设置申请表》。

11.经市、区、县民政局批准设置的养老机构并已具备执业条件后,可进行养老机构执业申请,申请需向受理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9. 养老院慈善需要干什么

公益事业即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①外在性。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②社会性。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③共享性。公益事业的服务是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

④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

⑤福利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社会公益

①由私人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并从中实现资本的周转获得一定利润的纯营业 性质的公益事业,如电力的生产和供应等。

②由国家投资、建设,并交给私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公益事业,如公共交通公司等。这类公益事业的投资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并且带有一定成分的福利性质。

③由政府投资、建设,并由政府组织或责成有关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的公益事业,如公园、游泳池、中小学校等。这类公益事业福利性成分较高,营业收入较低。

10. 养老院属于慈善机构吗

养老院一般指敬老院,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11. 慈善养老院向何单位申请补贴

农村慈善捐款用于以下途径:

1、用于支付治疗白血病、尿毒症、肿瘤等农村贪困患者医疗费;

2、用于支付低保户家庭助学金;

3、用于支付贫困户、五保户春节慈善慰问金;

4、用于支付慈善儿童大病救助;

5、捐赠敬老院、助困敬老院老人;

6、用于其他应急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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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