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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慈善法》的立法宗旨?

2022-02-06 01:32:56慈善赈灾1

  

《慈善法》第1条开宗明义,规定了慈善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发展 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 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得到了新 生并不断发展,但相对于整个社会对慈善事业的需要以及伴随国家经济 发展所蕴含的日益巨大的潜力,慈善事业在总体上又显得发展滞后。
  一 方面,公众对现代慈善的认知有限,慈善组织的数量与规模有限,慈善资 源的动员能力薄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还面临着诸多障碍;另 一方面,整个社会对慈善的关注度在持续提升,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情在持 续高涨,国家需要充分利用慈善事业来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亦需要社会力量与民间慈善事业的助力和有机融 合,而社会财富在高速积累,有能力帮助他人并愿意回馈社会的人越来越 多。
  所有这些,均表明有必要通过立法来构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制 度环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慈善立法的首要宗旨,是要 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其一,弘扬慈善文化构成了发展慈善事业的思想基础与道德基础,也 是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并引领社会成员存心向善的有效 举措。
  《慈善法》第88条、第91条等即是对弘扬慈善文化、形成慈善氛围应当采取行动的具体规定。

其二,发展慈善事业必须规范慈善活动。只有为慈善活动提供明确 的法律依据,才能避免鱼龙混杂、泥沙倶下,才能防止不法之徒假借慈善 之名行违法之事,才能保护合法的慈善活动有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因 此,将慈善活动纳入有序的法制轨道上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必由之路。
   《慈善法》由12章共112条组成,是对慈善活动及其相关活动的全面规 范,既能够有效保嫜合法的慈善活动,又可以规制慈善领域中的失范行 为。

其三,要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 合法权益,切实解除这些参与者的后顾之忧。
  在当代社会,慈善事业既是 具有道德色彩的社会建设,也是社会分工发达背景下的社会事业,它需要 慈善组织来推动,需要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的广泛参与。如果这些参 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慈善事业将失去组织依托和人力、物 力、财力的支撑,也将失去群众基础。
  因此,《慈善法》必须为这些参与慈 善事业的主体提供应有的法律保障。

制定《慈善法》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共享发展成果。 一方面,慈善事业的发达,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有益力量,同时也成为社会 文明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现代社会的正义 要求,也是文明与进步的客观标志,慈善事业是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 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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