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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物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2022-10-01 10:07:39爱心家园2

一、垃圾分类物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生活垃圾分类,物业要担起主体责任

1、物业或小区主管单位作为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示生活垃圾投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指导、监督责任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单位收集、运输;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

2、不少物业或小区主管单位,在被告知要承担起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任务后,都多少存在一些抗拒、畏难等心理。一方面是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大量一次性和长期性投资,会使物业短期内利润下降。另一方面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于新鲜事物,物业人员对其价值意义、目标任务、标准流程不清楚,缺乏相关经验,接受需要时间。以上种种导致物业面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时茫然无措。因此,需要区级层面专门机构牵头推进,做好培训、引导、督查等“制度设计并牵头抓总”,乡镇、街道的“党建引领并主导推动”,社区(村)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的“社会动员并桶旁指导”,形成合力方能使物业迅速找到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定位,形成有效的工作方法。

3、物业在生活垃圾分类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实现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可否常态化推动的关键。两年半的时间里,潞州区试点住宅小区的物业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和入户宣传、建立分拣员队伍、引进第三方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等方式,在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桶旁值守制度、保持分类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设置定时定点集中清运点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作用,产生了30个特色亮点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形成了很多潞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

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政府力量难以全面实现,需要物业和其他各方的有效参与,物业要切实承担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小区业主文明素养提升,为建设美丽幸福长治添砖加瓦。

二、垃圾分类国家政策

法律分析:垃圾分类国家政策指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有:总体要求、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三、调解垃圾分类投放点选址纠纷的做法

做法如下:

1.投放点的设置应遵循因地制宜、灵活掌握、自主调整的基本原则。

2.投放点的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有条件的可以预留发展用地。

3.投放点的设置应符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功能区布局合理,人流物流畅通,投放方便,清运便捷,维护管理简单。

四、垃圾分类谁提出的?

01 北京市

1957年,北京市率先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了中国垃圾分类的先河,也为世界贡献了垃圾分类的理念。

垃圾分类是什么?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垃圾分类是谁提出来的?

日本和德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垃圾分类做得很好的国家,但事实上,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是咱们大北京。

1957年7月12日,一篇名为《垃圾要分类收集》的文章出现在《北京日报》的头版头条。当时的北京,废报纸、旧衣服、水果皮、火材盒、牙膏皮等按照要求被分类回收,送至废品站换钱,惹得不少外国人前来取经,可谓风光一时。

到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8个城市开启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这一试就是17年,效果却不尽人意。对此,很多人疑惑不解,明明中国最先提出垃圾分类,为何现在却在垃圾分类道路上步履维艰?

不难理解,1957年时的中国,刚刚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但彼时的人民生活水平与当今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的垃圾分类,折射的更多的是当时民众的节约节俭意识,还没上升至环保意识。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物质文明极大发展,节约节俭意识退潮,垃圾分类很难乃至无法获得传承与发扬。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突飞猛进,成为世界奇迹。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却日益严峻,使得国家开始高度关注生态环保,同时也促成了民众环保意识的逐步觉醒。“垃圾围城”步步紧逼,垃圾分类成为打破该问题的重要利器。

2000年启动试点,这个时间不算晚,但中国却在垃圾分类上结结实实吃了个败仗。其实,这一仗,输的并不亏,甚至可以说,发人深省。兵法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么,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发展水平标准之一的垃圾分类,想要得到真正推广,需要哪些不可或缺的要素?

第一,社会各阶层垃圾分类的意识与知识;

第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保障;

第三,强大的经济支撑;

第四,必要的垃圾分类技术与管理水平;第五,整个分类处理系统的良好协作。

相应的,反观国内现实:

第一,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匮乏,普及度不高,民众的认知程度不高,仅有少数人具备垃圾分类的意识与知识。第二,国家层面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缺失,地方层面的相关规定因配套不完善而流于形式。第三,“谁污染谁付费”没有得到真正贯彻,外加财政支持较弱,使得垃圾分类遭遇“钱荒”。第四,垃圾分类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无法真正保证垃圾获得分类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第五,政府投入收效甚微,居民配合度低,垃圾收运处理部门简单粗放,使得垃圾分类多数停留在书面、口头中。

2019年,真正的垃圾分类时代来了!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不止是上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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