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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学生资助工作叫什么职位(做学生资助工作叫什么职位呢)

2023-06-10 16:00:16爱心家园1

1. 做学生资助工作叫什么职位呢

义工是主要义务服务一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如养老院,孤寡老人,残疾人,社会救助等,义工活动范围涉及助学、助老、助残、其他弱势群体关注、青少年问题关注、环保以及一些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

助学义工工作主要为参与收集调查贫困学生资料、整理贫困学生资料、宣传助学活动、募集助学款、助学后续工作跟进等;

助残包括为宣传全社会公众平等对待残疾人,协助残疾人学习基本生活技能,促进减少社会公众与残疾人的交流障碍等;

弱势群体关注包括贫困重症患者募捐救助、流浪人员物资关怀等;青少年问题关注包括单亲家庭青少年关爱、问题家庭青少年关爱、家庭暴力干涉、孤儿关爱等

2. 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职责

救助站是指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站。全国共有救助机构2031个,其中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261个,全国救助机构床位近10万张。民政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救助站的领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救助站落实救助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检查救助工作情况;(三)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四)调查、处理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五)帮助救助站解决困难,提供工作条件。扩展资料: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3. 学生资助工作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救助金申请步骤如下:

(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

(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学生资助工作是做什么的

01、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社会资助。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02、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 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03、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 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0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4. 地方政府资助。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5. 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6. 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05、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06、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 “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5. 做学生资助工作叫什么职位呢知乎

县级民政局下属低保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性质,所以福利待遇很不错。

公务员职位只要有编,待遇是绝对不会差。不过具体还看地区的,地区有差异的。

低保中心服务对象:本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依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提出城乡低保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城乡低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检查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指导乡(镇)贯彻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检查资金管理、使用、落实情况。有关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的政策咨询。负责指导农村五保户、敬老院的工作等。

服务要求:负责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统计台账管理、数据汇总上报、文件档案管理、来信来访登记及其它交办工作。

具体来说就是综合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业务、首发资料、整理文件之类的,总之听从领导安排吧。

6. 做学生资助工作叫什么职位呢英语

welfare 表示福利allowance 表示补助

7. 学生资助工作属于学校哪个部门负责

      首先要知道你是否够资格申请助学金,是否被评上了贫困生。如果是你符合资格而学校没有给你。

第一,向学校询问是否在手续上存在有问题。

第二,确实是学校不发放给你,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就是市教育局。但不要不要太冲动,否则则会被直接被取消资格。

8. 做学生资助工作叫什么职位呢女生

  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在指导老师的管理、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岗位开拓、岗前培训、在岗人员组织管理、工作质量监督,并创造性地实施贫困生励志强能工程,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主要职能是负责勤工助学活动中的岗位开拓、人员的组织管理、岗前培训、工作质量监督等工作。

9. 学生资助工作应包括哪些内容

指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及具体项目的采购工作;负责完成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和“两免一补”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10.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内容

四类学生补助如下: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卡家庭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省份都会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标准,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整体识别贫困户,并建档立卡。政府会发放《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凭借这个手册向学校证明。

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若家庭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学生发生事故出现残疾情况的,可以向残联部门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残疾学生上学免除学费,轻度残疾学生可随班就读,在正常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而中重度残疾可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康复。

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也就是生活中常说的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以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而属于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可以在校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这类学生主要是指处于单亲家庭、留守家庭或者由老年人抚养的家庭,且年龄要求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办理特困救助,以保证学生可以正常读初高中,完成学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三十二条 【教育救助】国家对不同教育阶段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分类实施教育救助。根据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需求以及低收入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按规定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

11. 学生资助工作好做吗

为确保我县中职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容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落实:

一、学校校长组织分管领导、资助专干、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再次学习《方案》中提到的6个文件,读懂读透文件精神、内容、要求。

二、学校校长、分管领导、资助专干、班主任等各自承担起相关职责,按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程序,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如出现失责行为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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