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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如何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2023-05-26 11:00:15爱心家园1

1. 如何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一、可以去专门的帮扶贫困儿童的基金会进行了解。这样的基金会有大量的贫困儿童名单,自己可以进行一下了解。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而自己有能力进行一对一资助的,就可以对他进行帮扶,基金会也会定期给予你改孩子的学习、生活方面的反馈。你也可以直接索要对方贫困儿童的电话,方便未来进行联系!

二、可以跟一些爱心公益团队了解。有一些公益团队,他们是草根公益组织,每年会花费很多的时间用于走访贫困山区,并对当地的情况进行了解与核实,如果有相应的捐助还负责给予爱心人士反馈!所以不妨可以找他们了解一下需要接受一对一资助的贫困儿童,相信他们给你的答案是不会让你失望的哦!

三、可以去当地政府索要名单。你可以先在网上了解一下哪些地区比较贫困,急需救助,然后如果你有充足的时间的话就可以前往当地政府索要一下当地的贫困儿童名单,然后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等进行核实然后捐助。由于一般贫困儿童大部分住在非常偏远的地区,交通也很不方便,所以也不是很简易爱心人士直接前往贫困儿童家中哦,虽然那样更能眼见为实,但真的对体力和精力是一个考验哦!

四、一对一资助贫困儿童大约一年需要2000元左右,对于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人来说,可能只是你一个月的工资甚至都不及一个月的工资,帮扶他们,也只是自己稍微动动手指的事情哦!公益慈善,有时候真的只是举手之劳哦!

2. 优化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研究摘要

1.个人申请生活费补助的理由十分重要,需要提供详细的解释。2.首先,可以明确结论,即自己无法负担目前的生活费用,需要外界支持。3.解释原因可以从自身经济情况入手,包括家庭背景、个人收入能力等,并强调当前生活费用的高昂和自身无力承担的现状。4.此外,可以从学习和科研的角度来阐述申请生活费补助的必要性,例如生活负担过重将会严重干扰自己的学习和研究进度,使得自己难以达到预期的学术成果。5.内容延伸可以着重强调如果得到补助的支持,自己将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于学业和科研,同时也将能够为学校和学术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3. 怎么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在校学生,包括以下7类:

(一)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学生。

(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六)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方法及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共三个等次,具体认定方法及程序按照《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武城院学〔2020〕5号)文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填写、班级民主评议等工作,学院初审完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上传学工在线系统,确保电子、纸质数据信息保持一致。以下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定,材料包括:

1.《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或《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档排序一致(请在《确认表》及《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填写序号)。

3.公示图片(电子及纸质版)及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学生申请各类资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将班级认定工作组负责人和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人作为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理清工作职责,要组织召开认定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武城院学〔2020〕5号)等文件内容,确保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进行组织,不得减少或简化程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

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坚持诚实守信原则,采用大数据分析、电话访谈、函询取证、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根据新规要求,主动深入到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通过与学生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班级、专业评审真实情况。将困难认定与助学金预评有机结合。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家庭经济状况等不诚实行为的学生,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校将取消该生认定资格和停止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国家资助资金。要认真指导学生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4. 如何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2020年末,国家在“三农”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攻坚脱贫战略完成之后,要设计5年的过渡期,从而保障农村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居民能够稳定实现脱贫,所以在2021年将会推动继续“四个不摘”,即摘帽子不负责,摘帽子不采取政策,摘帽子不合作,摘帽子不卸监督。除此之外,国家也出台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进行监察,确保这些已经实现脱贫致富的贫困居民不会重返贫困!所以贫困学生还有补助政策

5. 如何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的开具可以带上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找村长或者村委会主任开,然后在贫困证明上盖上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章,村委会盖好章之后需要再拿到乡镇政府盖章,再拿到民政局盖章。注意材料的准备和盖章都是需要在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所以如果学生想要申请助学金,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开学之前就需要将这些东西准备好,到时候带到学校教给自己的辅导员。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6. 如何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在2007年有教育部、财政部下发通知成立的,由全国中心-各省直辖市-区市县逐级资助管理中心组成,行政上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委、教育局)领导,业务上由上级资助中心指导。

成立之初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中职学生资助、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随着近年来民生工作的推进和深入,截止2016年初,工作内容范围已涵盖了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教育阶段的各种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主要工作涉及十余种国家资助政策,针对不同的资助人群,不同的资助标准,不同的遴选要求,不同的实施时间,不同的流程要求,不同的落实方式(根据文件要求有现金发放,有银行卡拨付,有实物发放等等等),以及其他社会爱心力量的助学活动的协助衔接等。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发动,督促指导相应学校组织初审、公示上报、复审复核、汇总报批,资金落实,监督检查,动态跟踪等等,说白了一句话,就是按上级要求制定本级规则,千方百计确保惠民资金按文件要求规范的落实到受助对象手里,通过监督检查学校的操作,确保没有被骗取、套取、挤占、克扣、挪用等情况。

7. 如何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能力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8. 优化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研究

一、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扶难度明显增加。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跟不上,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增加了难度。

随着第一、二、三产业受挫,外出务工受阻,低保、特困、孤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边缘人群受疫情影响,加大了生活的风险。

2、民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严重短缺。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多数来自农村或外地,由于疫情不断升级,联防联控,封村封道,很多人员春节回家不能如期返程,造成不少从业人员尤其是最为紧缺的护理人员空岗。

在岗的员工通常每天只能休息三四个小时,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持续重责重压导致严重疲劳,亟待喘息。

3、民政服务机构运营成本有所增加。

为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民政服务机构的日常医用易耗品消耗大量增加,导致口罩、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十分紧缺。

而且随着复工复产,老人大量返回机构,工作人员陆续返岗,往往集中在机构内设的隔离区,存在聚集性防控隐患。

二、民生保障方面的对策:

1、保障民政相关服务机构基本物资需求。

民政服务机构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集中生活区域,作为孤、老、弱、残人员,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极为脆弱,需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照护。

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的需求。对此,需要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支持。

2、抓紧制定专门扶持措施。

针对受疫情冲击影响程度,对养老服务行业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除了国家和各地近期出台的税收、租金减免等措施外,还要额外增加非常时期的财政补贴,比如对日常医疗易耗品的使用提供补贴,具体标准可根据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的数量测算,确保养老机构不因疫情冲击而倒闭。

3、加强对困难、特殊群体的心理干预。

针对困难、特殊群体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心理恐慌,有关工作人员对这些群体进行服务时,要注意与他们多沟通,做好精神关爱,进行心理疏导,纾解其不良情绪。

也建议家人一起配合,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对服务对象嘘寒问暖。同时,对该群体加强健康教育以及疫情防护知识的普及,以便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救助的困难群众,推行网上申请、在线审批、过后补办线下环节等方式,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和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灵活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病毒防范,保障其基本生活。

5、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此次疫情,极大增进了全民健康意识,推动了人们生活理念和消费理念转型,口罩、消毒保洁用品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中的地位获得提升。

疫情之后,健康养生也将成为全民尤其是感染患者恢复期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为此,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推动康养产业各相关业态尽快融合,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使全民体质健康与全社会的大健康发展同步进行。

9.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学生资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加快提升学生资助信息化水平,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 推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推动各地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推动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纳入义务教育非寄宿生补助范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抓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出台后的落实工作。研究完善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 推进精准资助。强化省级统筹,推动各地根据所辖区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资助标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学生资助力度总体稳定,对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积极应对疫情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建立健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和灾情应急保障机制。

3. 加强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地方政府条件保障责任,推进学校食堂建设。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和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配送。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试点推进以市或县为单位建立视频监控网络。

4. 深化资助育人。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帮扶机制。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5. 提高资助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确保所有资助项目、所有资助信息准确填报。推动将资助信息系统中的受助学生数据作为下达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开发国家奖学金网上评审系统。做好与扶贫、民政、残联、人社、银行等部门相关信息交换与比对工作。推动完善省级数据中心运维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6. 广泛开展资助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应用,丰富宣传途径和方式。继续印发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开好学生资助新闻发布会,开通暑期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推广“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指导各地各校加强防诈骗警示等教育,做好学生资助舆情应对与应急处置工作,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7. 严格资助资金监管。将学生资助资金落实、资金发放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学生资助专项审计和监督核查工作,加强资助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动态监控和审计稽察,确保中央预算及时下达,地方应承担资金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学生资助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8. 加强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学生资助管理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实行专职资助工作人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资助育人实效。分学段、多形式组织开展学生资助业务培训,鼓励各地各校开展学生资助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资助工作队伍水平。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10. 如何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此,党和政府逐步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近五年的尝试,资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强,资助范围不断扩大。相继出台了面向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并由各级资助部门逐层落实。

随着各项资助资金的落实到位,家庭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但资助过程中以及资助后的育人问题也相应提到了议事日程,应引起各级资助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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