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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双创人才资助(江苏省双创人才资金使用)

2023-05-01 21:50:06爱心家园1

1. 江苏省双创人才资金使用

1.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300万、100万、50万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500万、300万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2. 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含金量很高。

江苏省双创博士是青年高水平人才。

“双创计划” 是江苏省人才工作的品牌工程,主要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是国家为鼓励培养紧缺人才,把握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突出创新创业成效,使科研成果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力而制定的。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3. 江苏省双创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景泽生物”)成立于2017年9月,是一家聚焦眼科、肿瘤、生殖等三大高端创新生物医药的研发及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注册地在成都温江。公司拥有一支在生物医药领域耕耘20余年、经验十分丰富、博硕士为主的高精尖研发团队,先后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及团队。

4. 江苏省双创人才资金使用方案

学校双创是指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进行创业和创新的活动。这是因为创业和创新能够切实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学生又是未来的创新和创业人才。学校双创不仅仅是指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还包括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培训、技术支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帮助。通过学校双创,学生不仅能够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还能够培养创业创新的能力,为将来的职业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5. 江苏双创人才计划2020 资助

1.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3.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4.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5.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南京市科技功臣奖。

7.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

8.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9.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0.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前十名),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11.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1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南京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2年以上者;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且在我市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南京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在南京注册,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13.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

14.获得全国名中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江苏省卫生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者。

15.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16.获得中国标准创新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获奖者。

17.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6. 江苏省双创人才 经费

诺奖得主一般不超过75周岁,院士一般不超过70周岁,其他人才一般不超过6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A类人才:

1.A1类: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A2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A3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等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杰出顶尖人才、江苏省顶尖人才、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带头人、在锡高校顶尖型高层次人才。

二、B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B类人才,其中:

1.B1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B2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非创业类),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江苏省“333”人才计划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人才、双创团队带头人;在锡高校领军型高层次人才。

3.B3类:江苏省“双创计划”创新类人才、江苏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在锡高校骨干型高层次人才。

三、C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C类人才:

1.C1类: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等市级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团队带头人。

2.C2类: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端会计人才、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

3.C3类: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江苏省“双创博士”。

四、D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锡市D类人才:

1.D1类:江苏省“333”人才计划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7. 江苏省双创人才2020申报

一、E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2、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二、E类人才标准

  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

  2.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南京地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省“科教强卫工程”青年人才;市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获得“江苏省金融创新奖”和“南京市金融创新奖”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1年且自申报之日起与所在金融机构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7.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入选者。

  8.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资助对象;“青春文学人才计划”入选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市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专项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10.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市级准博站在站博士。

  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13.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8. 江苏省双创人才创业人才

1.历年来从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含经中组部同意全职引进到我市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双创博士”(不含科技副总)、市“双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2.在我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务区范围内,申请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的(含产权共有)。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有两个以上(含两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同时申请,只能申购一套。申购成功的,市财政不再发放高层次人才购房货币补贴。

  入住条件:

  我市人才公寓用于保障以下各类人才的居住需求:

  1.在新沂创新创业、具有博士学位(创业类可放宽到硕士)的高层次人才;

  2.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人才(企业放宽到大专学历);

  4.在企业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过上级 (国家、江苏省、徐州市)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5.经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上述条款中第 2-4 类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入住: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收到录用通知,且入住后持续缴纳社保;

  2.截至申请时,在新沂连续工作不超过 5 年;

  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4.本人及配偶在新沂无自住房屋且未使用保障性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徐州人才公寓申请入口以及查询可购房源、申请条件、流程,限购转让规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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