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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网(本科生资助标准)

2023-04-12 06:10:06爱心家园1

1. 本科生资助标准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初

次申请需要填写《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由本人向学校提出

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

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以及乡镇一级(包括乡镇一级)以上的民政部

门的详细地址及办事处的座机电话。

2.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无论是普通本科院校还是985,211,还是大专院校,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的金额是相同的国家助学金最高可获得4000元,最低可获得2000元需要看你的贫困等级去帮发相应的金额有些学校可能会学校自己给学生颁发一些贫困补助,也是有的不同的学校颁发的金额也会不一样

3. 普通高校本科生的资助标准

1、奖励金额根据国家奖学金的文件规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申请基本条件①申请要求: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大二以上的学生,而且是全日制的,那些自考和周末班的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申请人包括大学本科生、专科生和高等职业专业学生等。

4. 本科生资助标准是多少

标准如下:

1、 学校或导师按月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博士津贴,用于支持他们开展创新型研究工作。

2、 博士津贴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前,每生每月60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每生每月1000元。

3、 博士津贴发放时间段: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累计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累计不超过5 学年。在资助期限内,因转硕、毕(结)业和退学等缘故终止博士研究生学籍的,自学籍终止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博士津贴。

4、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 2 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时,须承担 1 人的博士津贴招收3名时,须承担3人的博士津贴招收人数超过3名时,所需承担的经费,另行规定。

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当年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计入承担人数。

工程博士研究生不计入承担人数,导师所需承担的经费,另行规定。

其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津贴由学校预算安排资金发放。

5、 在博士津贴应发期间内,因转导师发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变化时,导师承担标准按变更时间节点相应调整。

5. 本科生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6. 本科生国家资助标准

一、两免一补

建卡贫困户可享受小额贷款“两免一补”。这种贷款政策是免担保、免抵押,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可以申请贷款,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贷款额度高达每户4万元,可用于创业、脱贫。

2、就业补贴

为帮助贫困人口获得技能,国家鼓励贫困户参加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就业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如取得驾照、受过技术教育的人。学生可以申请补贴。比如在陕西农村户口就读于省内技工学校的贫困家庭子女可申请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

3、危房改造

如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非常破旧,生活条件很差,危房需要改造的,可以从政府获得一定的危房补助。相同的。按照贫困标准和房屋破旧程度,一般在1万到4万左右。

4. 教育补助

贫困家庭的孩子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但不同地区应该有不同的补贴标准,不同的学年也有不同的补贴标准。比如陕西省学前教育是每学年750元;寄宿小学生补助1000元,初中生补助1250元。贫困家庭子女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可享受免学费补贴。家庭大学生每年获得6000元的助学金和生活费。

5. 伤残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残疾人的,可以领取残疾补助,但具体能领多少还需评定。一、二、三级残障存在差异,不同级别可领取的补助金额不同。

6. 医疗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原基础上给予50%的补助。只需交90元办卡,其余90元由县财政补贴。

7. 医疗服务

建卡贫困户可享受“诊疗后付费”政策,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城乡居民医保门槛降低50%。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报销门槛降低70%,保单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90%。

7. 本科生资助政策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的管理,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根据教育部《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教财[1993]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及《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三条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经费的主要来源于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困难补助专项经费支出。

  第三章 认定和发放流程

  第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二)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学生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病故或遭受意外伤害过世;

  (四)其他造成学生经济困难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认定和发放流程

  (一)院系认定:凡符合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条件的学生,院系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经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集体决议后确定并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需列明学生基本信息、申请原因和学院建议的补助金额,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学生资助中心发放:召开学生资助中心办公会议就院系提交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中心即时发放。

  第四章 发放方式和发放标准

  第六条 临时困难补助依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资助,分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档。

  第七条 补助款采取转卡方式发放,特殊情况可领取现金。

  第八条 院系需要按照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对学生进行严格认定,如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分,并进入诚信记录。如工作人员在认定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违反工作纪律,按照《北京大学教职工处分暂时规定》进行处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8. 本科生资助标准什么时候提高的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

2021国家助学金什么时候到账

国家助学金评选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0%,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以在9月30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想要申请助学金你要准备好三个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地方贫困证明、学校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助学金是国家和学校发放的用来资助贫困家庭中成绩优异的学生的一笔资金,国家的助学金规定的每年3500元,学校的助学金金额要根据不同学校会有不同的要求。

助学金一般每年会有两次的发放时间,分为春季助学金和秋季助学金发放,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一般上半年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在6月份左右陆续发放,下半年一般在11月份陆续发放助学金。具体助学金的到账时间需要咨询学校的教务部门和相关负责老师。

2021年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8、要求为我院在校注册学生(即已缴清学费)。

9、班委或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国家助学金: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的考试科目最终成绩合格(补考也需全通过),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且为我院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怎样申请国家助学金?要办理什么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手续如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到学校后,提交盖章的调查表,并在学校的组织下,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对照设置的认定标准,学校遵循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各校均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办法,具体情况咨询所在学校。

高校资助政策详解: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 3000 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 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 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 9 月 30 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 10 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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