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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小学资助系统(甘肃省学生资助)

2023-03-30 00:20:07爱心家园1

1. 甘肃省学生资助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有十一种资助方式: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2. 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

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教育阶段及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四)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省属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生期间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20000元。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8000元。

(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

(九)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二)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

学费和书本费

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十三)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我省乡镇行政村工作达到3年及以上(甘南州为2年及以上)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四)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及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国家还在高中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设立了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还有国家奖学金、顶岗实习等多种高中教育阶段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十五)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学生可以享受中职国家奖学金;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除此之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费:甘肃省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艺术类戏曲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甘肃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从在校中职学生中评选出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优秀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

4. 顶岗实习:在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 学校资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之外,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6. 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十六)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普通高中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还可以享受部分地方政府资助、学校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杂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具体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办公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标准免除;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可另行向学生收取。

2. 国家助学金:接受甘肃省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及学校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之外,设立学校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 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3. 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甘肃省贫困补助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5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12月发。

4. 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独生子女教育补贴

该类补贴又分为现金补贴和加分补贴。

现金补贴是在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时,会一次性奖励一笔现金,数额一般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而加分政策是特别针对农村家庭,比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高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果选择了省内大学,可以额外获得5分的高考加分

5. 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申请临时救助的步骤

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及同一户口簿上的所有人员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补偿凭证等证明资料;

4、因临时性、突发性(房屋坍塌、交通事故无第三方赔偿的、火灾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需提供乡镇(村、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

5、因学导致家庭困难的需提供在校证明;

6、低保户需要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要残疾证复印件;

7、农业户提供“惠农一折统”复印件;

8、非农户提供申请人本人代发银行折子复印件。若是银行卡需提供卡号银行信息单。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可先行受理,后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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