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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政处罚方式,环保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2-12-07 10:08:23爱心家园2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23条规定的内容是环保行政处罚方式,在已经立案的情况下,根据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如果发现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就应当撤销立案,撤销立案后,并且也没有给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环保处罚信息如何消除?

答法律分析:可以取消,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给与撤回该罚款决定。2,本人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该罚款处罚决定,赢的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既可取消该罚款。3,本人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让该环保机构为自己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本人赢了诉讼之后,有了判决即可取消罚款。4,本人消除影响,作出保证书,去找做出该决定的机关协商,也可以取消该笔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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