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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机动车2号文,私家车15年以后要强制性报废吗?

2022-11-19 17:49:35爱心家园2

一、私家车15年以后要强制性报废吗?

并不用强制报废环保部机动车2号文;

2018年,国家取消了原来的15年强制报废年限的规定,改为满60万公里强制报废。

之前对于15年报废年限的规定,一直饱受争议,因为有很多车因为跑的公里数很少,但也过了15年,根本就没达到报废的程度,所以2018年的新规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2018新规定出台后,要求车辆必须参加年检,如果逾期未年检,被交警部门抓到,车辆将被扣分罚款。如果连续三年没有年检,该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拓展资料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

参考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国生态环境保护部

二、国三车环保标志是什么样的

绿色环保标志。

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标志。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

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将对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开始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本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环保标志

三、国际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量标准是什么?

欧二标准 指欧洲2号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排出的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氮氧合物、一氧化碳、微粒等,它们主要通过汽车排放管排放。由于汽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先后制定了限制汽车废气排放的限量值,其中欧盟制定的欧洲标准是一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执行的参照标准 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t的轿车为例。 我国于1999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这个阶段必须达到的排放标准限值为: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g/km;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g/km;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g/km;耐久性要求为5万km。以上便是欧洲一号排放标准。 2004年1月1日以后,标准又有所提高:汽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2.2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5g/km;柴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1.0g/km,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7g/km,颗粒物不超过0.08g/km。这便是2004年我国已经实行的欧洲二号排放标准。 国三 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III的含量,不同的只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车载自诊断系统(什么是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该系统特点在于检测点增多、检测系统增多,在三元催化转化器的进出口上都有氧传感器。完全通过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可以更加保证欧Ⅲ排放标准的执行。当车辆因为油品质量等因素,造成排放没有达到欧Ⅲ标准的时候,OBD系统将自行报警,转而进入系统默认模式,发动机将不能正常工作,车辆只能进入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且OBD系统不能在车辆出厂之后经过改造加上,所以实施国三标准会使单车成本上涨1000到2000左右。)。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稳定达到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必须装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技术措施,同时使用达到欧Ⅲ标准的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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