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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爱心助学活动方案(助学爱心基金成立方案)

2022-09-25 16:50:21公益理念2

1.助学爱心基金成立方案

贫困大学生助学圆梦基金

2.爱心助学实施方案

一、可以去专门的帮扶贫困儿童的基金会进行了解。这样的基金会有大量的贫困儿童名单,自己可以进行一下了解。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而自己有能力进行一对一资助的,就可以对他进行帮扶,基金会也会定期给予你改孩子的学习、生活方面的反馈。你也可以直接索要对方贫困儿童的电话,方便未来进行联系!

二、可以跟一些爱心公益团队了解。有一些公益团队,他们是草根公益组织,每年会花费很多的时间用于走访贫困山区,并对当地的情况进行了解与核实,如果有相应的捐助还负责给予爱心人士反馈!所以不妨可以找他们了解一下需要接受一对一资助的贫困儿童,相信他们给你的答案是不会让你失望的哦!

三、可以去当地政府索要名单。你可以先在网上了解一下哪些地区比较贫困,急需救助,然后如果你有充足的时间的话就可以前往当地政府索要一下当地的贫困儿童名单,然后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等进行核实然后捐助。由于一般贫困儿童大部分住在非常偏远的地区,交通也很不方便,所以也不是很简易爱心人士直接前往贫困儿童家中哦,虽然那样更能眼见为实,但真的对体力和精力是一个考验哦!

四、一对一资助贫困儿童大约一年需要2000元左右,对于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人来说,可能只是你一个月的工资甚至都不及一个月的工资,帮扶他们,也只是自己稍微动动手指的事情哦!公益慈善,有时候真的只是举手之劳哦! 【简介】:贫困地区儿童是指我国中西部地区某些省份(如宁夏、甘肃、云南、山西、河南、新疆、广西、河北、安徽、四川、贵州、青海、西藏等)由于社会、经济等方面不发达,导致部分儿童某些权益受不到保障,从而产生的弱势群体。

3.助学爱心基金成立方案范文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本条件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奖学助学基金会方案

1.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2.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3.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4. 十年寒窗今得志!

5.学校爱心助学基金章程

基金会的所有权归财产的集合体。

基金会是财产的集合体,是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的法人,应该属于财团法人。基金会中的财产,大多来源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的捐赠。这些自愿捐赠的资金脱离了捐助人之后,具有了独立性,所有权也从原捐助人转移至基金会法人,为该法人所享有。从捐助者的角度来说,基金会法人一旦成立,便与捐助者脱离关系,捐助者不再对捐助的财产享有支配权。基金会法人中的有关人员也应当按照捐助章程来管理运作财产,这与社团法人也是有区别的。

6.公益助学方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

三、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勤工助学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

1.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及审定;

2.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人员的招聘、检查、工资发放工作

8.助学爱心基金成立方案怎么写

我想成立个人助学基金怎么做

1.确定设立国字号基金会还是地方基金会,按要求备齐资金。

2.地方基金会相对容易成立。找属地民政局,申请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并进行登记申请。

3.备齐基金会章程及其他文书。

4.验资过账。

9.爱心助学计划

希望工程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和贫困校助学工程,春蕾计划是帮助贫困小女孩的慈善事业。

10.助学爱心基金成立方案范本

我想成立个人助学基金怎么做

1.确定设立国字号基金会还是地方基金会,按要求备齐资金。

2.地方基金会相对容易成立。找属地民政局,申请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并进行登记申请。

3.备齐基金会章程及其他文书。

4.验资过账。

11.爱心助学公益活动方案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有十一种资助方式: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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