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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我留学(资助留学项目)

2023-03-15 06:20:07爱心家园1

1. 资助留学项目

一般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免学费的也有但很少,具体的官网上有介绍

2. 资助留学生

csc英国留学资助标准:一种是只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资助,这种奖学金可以理解为是留学生活费资助,申请起来比较简单,申请通过的成功概率较高。 之前申请这类奖学金资助的学生较多,申请结果也较为乐观。

2.另一种是既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资助,又同时申请学费资助,这种奖学金类似于国外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申请起来难度较大,申请时需要参加专家面试评估,申请通过的成功概率较低。

3. 留学国家资助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简称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2、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国家资助留学生政策

什么是CSC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成立于1996 年,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机构。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也接受并积极争取国内外捐助。

CSC可以简单理解为公派留学,国家会出钱帮你解决36-48个月的国外生活费(而学费一般是由海外院校解决,俗称tuition waiver)。众所周知,海外院校的全奖职位申请难度比较大,一般优先本国人;而且同时由于CSC比较出名,其实很多海外院校的导师喜欢鼓励学生申请CSC。

申请条件

首先,从攻读的学历来看,CSC主要是“上下无中”。“上”指的是你可以出国读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等一切高于硕士的学历;“下”代表着你可以读本科,当然,不包括高中和初中。换个角度来看,除了硕士,所有成年人的学位都可以。这么多年来,CSC对于申请出国读硕士的态度是越来越谨慎,到了2019年,CSC直接表示“不再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相应的,给予博士的名额却一年更比一年多。

其次,从申请人所属机构来看,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在读学生无疑是具有资格的,但CSC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有容乃大的地方就在于,哪怕你是事业机关内部的人员或其他私企员工,也是可以申请CSC的。

外语要求

CSC不会要求GRE或者GMAT等成绩,只要求外语达标,也就是雅思6.5或托福95分,如果实在是考不到上面的分数,那么也可以选择报考“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要求。如果连考试都不想考的话,那么还有一个更为简单地途径,那就是让接收单位开具“语言能力证明”,让他们证明你语言能力已经达标。

项目类型

CSC的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一般项目可以通俗地理解为每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所列举的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都是“三不”,即不限学历、不限专业以及不限国家,主要包括以下九类:

1. 公派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以及博士后;

2.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这个是大头;

3. 优秀本科生插班项目;

4. 青年教师研修项目;

5.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430人,其中中西部比重很大;

6.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这个项目是为了“一带一路”服务的;

8.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9.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选派100人。

大部分都打算申请项目2,也就是“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这个项目是每年的重头戏,也是百分之九十申请人的选择,名额众多(10000人)、不限学科、不限领域、不限国家,这一万个人既包括了纯粹的博士,也包括了联合培养博士。可以说,“高水平”项目是申请者们的集体狂欢。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和去年一致的注意点

1、评审时考虑导师的招人数量

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事实上,这两年,对于同一导师名下很多学生申报的情况,CSC确实会去考虑进去,因为国家会考虑把机会留给更多的导师,让更多人获益和知晓。

早些年,一个导师下面5个人同时公派成功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一个导师最多资助2名同一留学身份在去年基本已经实施了,今年特地在通知中明确。但是留了一个口子,就是开头的3个字“原则上”,意味深长。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导师下面中国人越少,概率越大(最好是首次申报CSC),那么这种导师在哪儿呢?当然就是在排名靠后的学校了,学校排名靠后反而占优势

在顶尖学校,申请者必然众多,如果导师下面很多CSC申请者,就存在很强的学生被更强的学生PK掉的情况。

注意:是新资助,所以只考虑2021年申报同一留学身份人数(比如攻博或者联培)不分区国内国外,但是区分攻博和联培。不考虑既往已经成功的CSC的学生人数。

2、留学资格时间延长

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往年留学资格都是留到次年的3月31日,这样就会导致时间非常赶,尤其是一些签证周期比较长的国家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延毕到12月份的同学,这种来不及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延期,但是国家不会因为延期而取消资格,所以延期都是能批下来的。今年直接延长有效期,就省事了,帮自己减负。而为什么是12月底呢,因为每年是1月初出通知,这样就知道有多少人最终不去,决定下一年的资助人数了。

今年调整的部分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下文简称“国家公派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下文简称“青骨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下文简称“西部地方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下文简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1、选派人数减少

受疫情影响,今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7000名,总体比去年的30000名减少3000名,下降了10%,其中各主要批次选派人数及下降幅度为:

国家公派项目选派人数为2700人,比去年的3500人减少了800人,下降幅度达22.9%。

西部地方项目,选派人数为1770人,比去年的1970人减少了200人,下降幅度达10.2%。

青骨项目,选派人数为1650人,比去年的2200人减少了550人,下降幅度达25%。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选派人数不变,仍为2500人;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人数8000人,比去年的8500人减少了500人,下降幅度仅为5.9%。

2、申报时间节点延期或者合并

受疫情及其它因素影响,国家公派项目的官网申报时间从去年的1月5日-15日,延期至今年的4月10日-4月30日。

西部地方项目从去年的4月1日-4月15日延期至今年的5月1日-5月15日。

青骨项目取消原4月份的第一批次,合并至9月10日-9月30日的第二批次统一申报。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申报时间为3月10日-3月31日;联合培养博士延期至5月10日-5月31日。

但派出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意味着申请者需要抓紧时间办理CSC派出及国外接收签证等手续。

3、各批次申报时间延期所带来的影响

以往各批次申报时,因为前一批次没有录取可以继续申报下一批次,时间节点上没有冲突。如:原申报1月份国家公派者,CSC录取公布时间是3月底,如果未获批准,可以继续申报4月份西部地方项目;但今年国家公派项目4月申报,6月底才能公布录取结果,因为CSC明确规定不能同一时段申报两个不同的项目,所以在公布录取结果前就不能申报5月份的西部地方项目了。

5. 资助留学生出国的项目

北大,清华,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二外,北京语言大学等,非常多的。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二、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三、选派学科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6. 资助留学项目怎么填

一、大洋洲(单位外币元/人/月)

1、澳大利亚 高级研究学者:2100澳元

访问学者:1800澳元

2、新西兰 高级研究学者:2200新元

访问学者:2000新元

二、美洲(单位外币元/人/月)

1、美国(一类地区) 高级研究学者:2000美元

访问学者:1800美元

美国(二类地区) 高级研究学者:2000美元

访问学者:1700美元

美国(三类地区) 高级研究学者:2000美元

访问学者:1400美元

2、加拿大 高级研究学者:2600加元

访问学者:1700加元

3、哥伦比亚 高级研究学者:1100美元

访问学者:600美元

注:墨西哥、古巴、巴西、智利、阿根廷、哥斯达黎加补助同哥伦比亚。

三、欧洲(单位外币元/人/月)

1、德国 高级研究学者:1800欧元

访问学者:1300欧元

2、俄罗斯 高级研究学者:1400美元

访问学者:1100美元

3、法国 高级研究学者:1800欧元

访问学者:1300欧元

4、芬兰 高级研究学者:1800欧元

访问学者:1300欧元

7. 国家资助留学项目

关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的规定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发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和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本着既要保证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力求节省国家财政开支的原则,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并由中央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如下:

一、公费留学人员衣物补助费(包括购买服装、衣箱、生活用品、小纪念品等费用)

(一)根据派往国家的气候条件,衣物补助费人民币标准:

类 别 热 带 温 带 寒 带

大学生 700元 800元 900元

研究生 750元 850元 950元

进修人员 700元 800元 900元

(二)衣物补助费,进修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研究生、大学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学习期满和中途回国者,衣物归本人。已领衣物补助费,但又决定不出国者,应退还全部衣物补助费;如已制装,应将衣物全部交回,也可按原价处理给本人。中途回国休假的,不再补发衣物补助费。

二、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和国外生活待遇

(一)留学人员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进修人员(含访问学者)为一年;研究生为二至三年;大学生为三至四年。驻外使领馆可根据所在国的不同学校、专业和取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的难易程度,适当掌握延长或缩短国家对研究生和大学生享受国家公费的期限。

(二)国外生活包干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零用费、教材书籍补助费和进修生、研究生的交际费等。其中伙食费参照驻外使领馆人员的实物标准确定。对留学人员集中的地区,可允许个别留学人员租赁较宽敞的房屋,用于开展集体活动,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各类留学人员生活包干费标准,由使领馆研究方案,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按月或按季将生活费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当地生活用品(含房租)物价指数升降幅度在10%以上的,使领馆可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实行。

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按留学人员抵、离驻外使领馆之日计发,不足全月的按日计算。

(三)国外生活非包干项目,包括学杂费、回国及休假旅费、医疗费和经批准参加学术会议及因公到使领馆车费等。其中,医疗费可以根据所在国情况及国内公费医疗规定的报销范围实报实销或由使领馆组织合作医疗或参加医疗保险。

留学人员到学习地区确需购买被褥装备和炊事生活用品的,其费用由使领馆根据所在国情况,一次发给本人掌握使用。

三、国际旅费

(一)留学人员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和旅途零星外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

(二)留学人员学习期满,按期回国的机票(或车、船票)由使领馆提供;未经批准,不按期回国或不按使领馆指定路线回国的,其回国旅费或绕道旅费由留学人员自理。

四、其他费用

(一)经使领馆批准组织的留学人员集体活动(如国庆、新年、春节),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这部分费用按留学人员国外生活包干费标准的5‰至10‰编列预算,由使领馆统一掌握使用。

(二)留学人员按规定回国休假期间,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停发。往返国际旅费由使领馆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个人行李超重费自理。国内从报到地点到探亲地点的往返车、船费,按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是由原单位发工资的,向原工作单位报销;凡不领工资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集训部报销,并按每人每日一元五角发给生活补助费。其余各种开支由本人自理。

(三)留学人员自费回国休假的,国际、国内旅费和其他费用均由留学人员自理。

五、留学人员所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理办法

(一)留学人员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凡属个人通过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基金会等直接(或委托)考试获得者;个人通过正当途径,向国外单位申请获得者;国外单位指名邀请获得者;通过两国政府或团体、组织、双边或多边对等交换奖学金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有关国家政府、学校、团体或国际组织单方面赠予我国政府或单位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以上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一律交由本人支配,用作学习和生活等全部费用。其中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低于同类留学人员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由使领馆补足。不属于上述情况者按有关规定办。

(二)在出国前已取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现款的,出国机票(车、船票)、衣物补助费、旅途零星外汇由留学人员自理。

出国后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衣物补助费一般不再归还。如到达所在国后,对方可报销出国旅费者,应将此款归还使领馆。回国旅费自理,不足的,由使领馆补足。

(三)留学人员出国后在国家资助的期限内因学习、科研成绩优秀而取得国外奖学金或资助费的,一律交由本人支配,同时停发国家资助。但对所获得的奖学金或资助费低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除由使领馆补足外,再给予适当奖励;相当或略高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也给予适当奖励。以上奖励部分在本人所得奖学金或资助费的25%以内掌握,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由使领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享受国家公费期满以后,奖励部分停发。

到国外后凡经个人努力取得对方减免学费(有的国家称实验费)的留学人员,使领馆可视情况给相当于减免费用的10%,以资鼓励。

(四)国家选派的大学生、研究生的业余劳动所得,如假期开展勤工俭学的收入、稿费等;进修入员得到的对方给予的一次性经济收入,如奖金、国际会议费、临时讲座报酬以及保健津贴、野外作业补贴、专业实习报酬等,一律由本人支配。

(五)享受国家公费或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既要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又要保持我出国人员的尊严。在经费使用上,应保证本人身体健康在国外学习、科研以及生活中的正常需要,保证对外学术交往的需要。提倡和鼓励他们用节余外汇购买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用品和书籍、资料,以利回国后继续进行科研、教学工作。

六、国内工资

工龄在两年以上的进修人员和大学(含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以上出国攻读硕士学位(含硕士)以上的人员,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包括经批准在国外由进修生转为研究生的人员),在批准出国留学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回国后不再归还。

七、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资金派到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各部门派出的实习培训等人员的费用开支,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通过其他渠道派出的各类留学人员的经费开支办法,可参照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管部门自行制订。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费用,按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开始执行。国务院和各部门、各地区过去发布的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已在国外的留学人员,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以前的费用开支(包括国内工资),仍按一九八0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处理办法的请示》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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