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扶贫助学工作方案(助学帮扶的方案)
1.助学帮扶的方案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省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将普通高中资助工作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分担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省内普通高中助学经费具体的分担办法,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区域内各级财政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个人扶贫助学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一)第一类:优先资助对象。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低保低收入贫困家庭儿童。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总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等证件之一。
2、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
3、残疾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证),或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并需载明该患儿有智力、听力、自闭症或脑瘫的病症及症状。
4、满足优抚条件的儿童、烈士子女。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烈士子女证明等。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有相关证明):父母均为残疾人;家庭因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受灾严重、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不含自然灾害);父(母)患重大疾病(不含残疾)或不具履行抚养义务等。
(二)第二类:扩大资助对象。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南沙户籍大班幼儿。
(三)第三类:工作补助。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幼儿园给予工作补助。
3.助学帮扶的方案和措施
学校贫困补助资金也就是助学金,为了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问题,国家设立了助学金,通过发放补助的方式,给学生一定的经济援助。助学金是需要申请的,满足条件的,应当发放。助学金从财政拨款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再将款项给学校,由学校发放给个人的。
4.助学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省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将普通高中资助工作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分担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省内普通高中助学经费具体的分担办法,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区域内各级财政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助学扶贫活动工作方案
我想成立个人助学基金怎么做
1.确定设立国字号基金会还是地方基金会,按要求备齐资金。
2.地方基金会相对容易成立。找属地民政局,申请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并进行登记申请。
3.备齐基金会章程及其他文书。
4.验资过账。
6.关于助学的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九年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我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控辍保学措施。
一、积极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营造社会氛围。
每学年开学初(9月)为控辍宣传月,以年级组为单位召开家长座谈会,对家长进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明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使孩子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阻止孩子接受教育是违法的行为。
二、控辍保学实施责任追究制。
在全校广泛开展"无辍学班""控辍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失误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教师个人,实施"控流"考核一票否决,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三、彻底改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
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运用新的教育理念,调动全体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营造心灵的乐园,使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尊、自信的支点,建立起平等的师生关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增强学校和班级的内吸力。向社会承诺"不因学校内部原因使学生辍学"。绝对禁止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按照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来评价学生的优劣。
四、关注"特困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实施"杂费减免制度",
(一)、对于极端困难的学生由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和学生所在村委会证实,学校向上级请示申请"助学基金"
(二)、对没有得到"助学基金"的特困学生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后,给予适当的减免。
(三)、除此外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结对子"的帮扶活动,用真诚的爱心消除贫困生、学困生的心理压力,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规范教育行为、严格学籍管理。
建立辍学情况报告制度,班主任教师每一周向教导处报告学生的辍学状况,防止学生辍学。落实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的规定",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籍管理的严肃性。
六、深入细致的做好辍返工作。
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对辍学学生采取家访、谈心等方式进行情感控辍,对辍学一年以内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插原班就读。广泛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使学生能劝的回、留的住。
七、加大对"控辍保学"的评估,保证教育方向。
学校对"控辍保学"实施等级评估,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教师实施一票否决,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八、开展控辍保学先进评比活动。
7.扶贫助学工作方案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等方面的教育责任意识。
二、做好家访,加大对易辍在校学生和流动学生的监控力度,随时做好家访。
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矫正档案,切实纠正学生不健康心理。
四、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结对子”的帮扶活动,用真诚的爱心消除贫困生、学困生的心理压力,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为学生营造心灵的氛围。
六、实行奖罚机制,对每学年度开学人数对比,巩固率达100%者奖200元,多一人加奖10元,巩固率达99%者奖150元,巩固率达98%者奖100元,巩固率达97%者奖50元,低于97%者不受奖。巩固率低于90%者少一人罚10元。
七、成立充实强有力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组
8.助学帮扶的方案有哪些
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方法及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初审、银行审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的发放
1、不同地方可能办理的地点不一样,我们这边是在市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如果你不太清楚,可以先在电脑上或者打电话找到办理地点。
2、带上你的录取通知书(非应届生可以带学生证),和一些基本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去了之后找到教育类服务窗口,声明你的来由,就可以开始办理了。你需要填写你的基本信息,并且确定贷款金额。
3、如果是高中毕业应届生去办理很方便,不需要所在村委、乡镇、街道盖章。但如果是已经在读的大学生,需要打印一张单子去找任一单位给你盖章。最终办理时需要共同贷款人一同前往。
4、最终办理时很方便快捷的,会有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你们一步一步做的。
5、这里我再将了解的信息一起说一下:原则上,本科生可贷款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如果有特殊的地方,我就不太清楚了。在不超过限额范围内,你可以自由选择贷款金额。贷款超出学费部分,可由支付宝提现;学费不足部分,需自己补齐。
6、关于还款和利息:在毕业当年的8月31号(我们这边定的是这个时间,大家一定要看清自己贷款单上写的还款时间)前还清所有本金,将不会产生利息。若逾期未还,将产生利息,利息由学生自己负责
9.助学帮扶的方案怎么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
三、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勤工助学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
1.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及审定;
2.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人员的招聘、检查、工资发放工作
10.关于助学的方案
圆梦助学是针对有困难的学生,相关企业或成功人士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促使学生达到理想的学习目的或目标的活动。圆梦助学活动方案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圆梦助学的目的意义;
二是圆梦助学活动的指导思想;
三是圆梦助学活动的组织机构;
四是圆梦助学活动的对象条件或要求;
五是圆梦助学的时间地点;
六是圆梦助学活动的方式方法;
七是圆梦助学活动达到的效果等等。
11.助学项目方案
“云辅导”助学活动是以团市委为桥梁纽带,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渤海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搭建“一对一”结对子的平台和机会,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辅导,提供高质量陪伴,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在暑假期间想学可学,开拓视野,注入青春梦想。
活动前期,团市委通过各县(市)区团委收集贫困学生信息,建立贫困学生课业辅导需求库,通过渤海大学团委招募200名大学生志愿者,建立大学生志愿者帮扶库。
团市委根据需求对两库进行精准匹配,为贫困家庭学生打通线上学习通道。
目前,已成功对接171个贫困家庭学生,累计线上学习时长超1200学时。
“云辅导”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受贫困学生的欢迎。
“云辅导”课业帮扶采取“一对一”服务方式,每名志愿者详细了解与自己结对子的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个性化的课业帮扶方案,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教学,定期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让学生得到进步和成长。
此外,针对贫困家庭普遍缺少音体美教育的问题,团市委充分发挥渤海大学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资源优势,招募10名大学生志愿者作为素质提升员,开设线上“七彩课堂”,创新课堂教学,拓展学生视野,提升文化素养。
同时,针对贫困家庭营养健康、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欠缺问题,团市委还招募10名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健康守护员,为贫困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利用渤海大学多个品牌公益服务项目,在“云辅导”助学行动中,培养贫困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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