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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学学校,精准扶贫教育补助如何申请

2022-05-28 02:44:24助学扶贫2

一扶贫助学学校:首先确认你是否符合资助对象的要求:

(一)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

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

学籍和所在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并经省级备案后,进入所在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

二、如何进行申请:

(一)省内就读的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在省外就读的学生(除技工学校外)向县教育局

提出资助申请,在省外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二)学生提交申请时,应由其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供:

1、《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上,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将“户主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须经县扶贫办审核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将“家庭情

况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生资助卡(省外就读的提供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受理单位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三)资助对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审查的,可提交加盖县扶贫办公

章的《扶贫手册》复印件,由县扶贫办在复印件上说明原因,受理单位可据此受理。

(四)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5年12月25日前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因特殊原因未及

时申请的资助对象,可于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时补提出申请。资助对象因兄弟姐妹同时申请等

原因,不能及时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审查的,可提交加盖县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复印

件,由县扶贫办在复印件上说明原因,方可受理。

一、了解资助项目:

(一)普通高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

(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二)中职学校: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三)普通高校: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

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二、了解资助时限:

对受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

新增资助项目按学年申请、审核,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

三、概念界定:

普通高中: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

全中学的高中(含民办学)。

中职学校: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

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的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

业学校等。

普通高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

农村建档立卡户:指经扶贫部门完成审核流程,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家

庭。

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指经扶贫部门按扶贫标准严格认定、再进入贫困人

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贫困家庭。

一、资助对象1、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以下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2、无名额限制,可以提供扶贫手册的学生即可纳入资助范围。二、资助标准对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新增以下资助项目: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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