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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社会公益基金项目(清远社会救助)

2022-09-25 19:20:23公益理念2

1.清远社会救助

一、参保缴费标准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及在本市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或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二)持有本市辖区内居住证(含港澳台户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按本市户籍居民标准进行缴费,即每人每年320元,其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按本市户籍居民标准参保。

(三)非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辖区内居住证的居民(学生除外),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9元。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用。

二、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户一起参保缴费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当年度中途暂停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在暂停参保的3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并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三)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后,可在参保登记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三、参保缴费方式

(一)除特殊人群外,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所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3.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4.银行网点前台缴费。既往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我市农商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期间参保人员需变更基础信息的(参保县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部门进行更正。新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三)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需在每年缴费前持我市有效居住证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已申办我市居住证但暂未发证的,可提供行政部门的登记凭证或受理回执,若其未成年子女随父母在本市参保,需另外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等可确认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在2022年1月1日前暂停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

(四)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和造册,报学校所属地社保局或乡镇(街)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报盘登记核定,登记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或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五)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方式。

1.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军烈属、农村户籍纯二女结扎户、重度残疾人员(Ⅰ至Ⅲ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员,未参保的无名氏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精神病患者、麻风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等特殊人员(具体人员范围见附件),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市级医疗救助基金100%全额给予救助(补助)。

2.特殊人群人员名单由各级民政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并于10月15日前汇总后将名册提供给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在缴费期间内有新增特殊人群或人员身份变更的,须在12月15日前向同级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人员信息变更名单。

3.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特殊人群的参保核定,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由市级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向市级财政局申请医疗救助基金进行缴费,并划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医疗救助资金到账后,由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到账确认手续。

4.落实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全额救助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允许未参保的困难人群在身份确认后办理中途参保登记和身份变更,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5.参保缴费期间内被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特殊人群且已缴费的人员,其已按规定缴纳(扣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给予退还;参保缴费时间结束后发生身份变化的,不再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退费或追缴。

(六)已依法依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存在以下情况的,可在参保缴费后一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申请退费,具体退费经办流程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定。

1.征缴期间已成功扣(缴)费,因身份转换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

2.征缴期间已成功扣(缴)费,在统筹区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

3.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实确认多收、错收、重收的。

4.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缴费。

5.办理退费时,其所属缴费期间已享受的医疗保障相关待遇须同时退回医疗保障基金。

(七)各级税务机关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征额进行征收,并按规定及时将已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直解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规定将基金收入划解至财政专户。

2.清远社会救助电话

2021年低保标准因各地情况不同,因此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城市低保最低标准是620元每人每月,农村每人每月496元,且有的还设置了一档、二档、三档等护理补贴,因此具体的标准需去当地政府官网或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1、2021年广西低保补贴标准

全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720元/人月以上,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000元/人年以上。

2、2021年河南省低保补贴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较2019年上涨了400元。

3、2021年山东淄低保补贴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26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元提高到不低于5150元。

4、2021年江苏低保补贴标准

城镇户口是360元每月,而农村户口是每个月240元。

5、2021年广东低保补贴标准

广东省深圳、广州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均为745元,海市、佛山市(含顺德区)、东莞市、中山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均为610元;惠州市、江门市(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市(不含所辖县),农村低保标准均为550元;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江门市、肇庆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85元

3.清远市医疗救助

清远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逾期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以下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除外(即以下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人员,在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过后,也可以办理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 :

  1.终止或中断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2.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3.新出生婴儿;

  4.新迁入户人员;

  5.退役士兵;

  6.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

  7.刑满释放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人群。

4.清远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还有失业补助金吗

还会有。

现在,当工人失业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但此时,要求满足相应条件。首先,必须是工人以前参加过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根据实际情况领取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参加失业保险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每个月都有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方案,通常是在月中或月末。失业保险金到账时间经当月签字确认,本月失业保险金已划入个人账户。如因银行转账可能延迟,您在本月底前仍未领取失业保险金,请于下月初再次查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累计支付时间不足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支付;

(二)累计支付时间超过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三)累计支付时间超过10年的,支付最低工资的85%;

(四)自领取失业保险金第13个月起,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自2003年10月1日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6年的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第13个月起,在原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额外发给失业保险金。附加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为17-21年的,加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累计缴费时间为22-26年的,加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累计缴费时间超过27年的,加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

5.清远市动物救助

清远银盏、迎咀(迎咀水库)、江口华侨农场(并不是华南农场),都是清远的三个地方,长隆集团规划是在这三个地方建设三个不同主题的乐园,但现在开工的只有银盏森林动物公园,这个公园邻近银盏温泉的,运营后将会大大拉动清远的客流旅业、投资就业等各方面。其它两个板块未见运作,是否开发建设和怎样开发建设还是未知数吧。

6.清远市救助站电话号码

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要求和2021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部署,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0年相比,2021年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并保持在全国前列。

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在收到《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制订并公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报省民政厅备案。各地统一制订发布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农村低保提标幅度不得低于城镇,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统一低保标准。各地要将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平稳运行。

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应当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1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表

单位:元/人月

文章图片1

备注:

1.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指县(市、区)当月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含分类施保)金额除以当月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得出的月人均补差水平。

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地区,农村补差水平应在该地区农村最低补差水平上适当提高。

此外,广东省民政厅同步印发了《关于提高2021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标准,以及民政部关于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相统一的要求,同步制订和发布当地2021年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供养标准,并按程序报省民政厅备案。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应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当地发布的2021年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于每月20日前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发放至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账户,并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补发工作。各地要运用信息系统,健全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资金发放台账,完善供养资金监管机制。

据悉,截至2021年2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3.6万人,其中城镇15.2万人,农村128.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22.2万人,其中农村20.7万人,城镇1.5万人。

7.清远市宠物救助中心

不靠谱。

我之前养的是英短,猫舍买的,3800,纯种都有CFA特别好看。现在打算入手暹罗猫。建议你去猫吧看看制定的帖子。淘宝好多都是后院猫,一堆遗传病和基因缺陷,没多久就发病死了。

8.清远市救助站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2)审查 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4)审核备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法律依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医疗救助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对申请基本医疗救助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在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对申请对象提供情况,所患病种、病情程度、医疗费用支出进行资格认定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张榜公布3天,没有疑义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关审核表格,签署初审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和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进行逐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上报当地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民政部门对救助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报送当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完毕,将医疗救助资金划拨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专户,资金到位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 对申请大病救助的,乡镇和街道民政部门及申请救助对象的单位对申请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张榜公布3天,没有疑义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关审核表格,报当地民政部门审核,报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 对上报大病医疗救助的有关材料,民政部门每月审批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

9.清远流浪狗救助站

年龄在3到6岁的自闭症儿童国家每年有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助,前后算起来最多可以补助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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