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属于什么性质
其属于非营利性质的公益组织。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为2010年由海航集团发起,在海南省民政厅正式注册成立的一家非公募基金会。2013年10月,海航集团将其22.75%股权捐赠给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使该会成为海航集团单一最大股东。
慈航基金会作为一家非营利性质的公益组织,广泛在教育援助、扶贫救困、文化倡导、医疗援助、绿色环保、科学创新等领域开展公益项目,截止2017年底,开展各类慈善公益项目近七十余个,累计捐赠支出达6亿元。
扩展资料: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的相关情况:
1、秉承“愿行合一,上善若水”的公益理念,按照国家对基金会管理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项目运作,积极探索公益新模式。
2、在积极与海航集团合作开展各类公益项目的同时,还致力于开展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公益项目,结合海航集团的资源优势,将投资和公益相结合,实现持续不断的造血功能,使得公益项目获得勃勃生机。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机构介绍
注册公益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硬性条件有这些: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慈善基金会名称要求:
1.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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