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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专项助学金,我第一学期领了1500助学金第二学期还会打助学金?

2022-07-06 08:59:37扶贫行动2

如果你是大学生扶贫专项助学金,如果你的助学金补助是3000的话,那么第二学期就应该还有;如果你是初、高中生,就要看你得到的究竟是多少钱的助学金,如果是3000,那下学期就应该有,如果不是,那么就没有了,一般都是一半一半的发。希望能帮到你!

专项助学金是什么意思

专项助学金是指社会各界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专项助学金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助学金是对于在合格的上学的学生支付学校开销方面提供的财务支援。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关于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贵州省助学金发放时间

关于2020-2021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的通知
17:22  
各院系:

我中心已于2020年10月23日将我校《2020-2021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名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银行卡账号等信息报送学校财务处发放。发放情况如下:

1.2020-2021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受助学生共5275人(其中珠海校区591人,已转账珠海校区,由珠海校区发放)。发放标准为: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截止10月23日17时,有35人发放失败(失败名单详见截图),请相关院系通知发放失败的学生,于10月26日(周一)上午12时前,将正确的农行卡号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亚南处。

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5275人(其中珠海校区591人,已转账珠海校区,由珠海校区发放)。发放标准为: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学期。发放失败情况同上。

请各院系通知2020-2021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受助学生,查看本人农行卡中是否收到相应的扶贫专项助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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