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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慈善基金项目(城乡社区慈善基金项目有哪些)

2022-10-06 11:25:29慈善赈灾2

1. 城乡社区慈善基金项目有哪些

一、一般型公益文化活动


基本是以社区文化活动为主,如广场文化活动、艺术节、文化宣教等。具有强大的群众参与性,满足社区所有年龄段的文化精神需求,用公益文化的视角来以德弘艺,想社区居民宣传文化重要性。



二、捐助型公益文化活动


公益捐助是最常见的公益形式,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去为受助人们帮助,如慈善拍卖、义演、主题捐赠等,像芭莎慈善夜就是最有名的慈善拍卖、义演的活动。



三、高雅型公益文化活动


高雅型公益活动意图将高雅艺术融入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提高艺术和文化素养,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审美情趣、审美意识。如诗会(朗诵)、读书会、书画展等。



四、竞赛型公益文化活动


竞赛性公益活动以培养、发现优秀人才为主,激发人们学习竞赛主题知识的热情,加强对人们的精神教育,使其在丰富趣味的竞赛氛围中增强文化意识,如歌咏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等。



五、交流型公益文化活动


促进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吸收和借鉴,取长补短,维护文化的多样性,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有利于加强交流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发展友好合作,如城乡交流、城市交流、国际交流等。



公益活动有哪些项目?公益活动大全



六、名人主导型公益文化活动


顾名思义,利用名人的效应借以更大范围的影响名人所在圈层的注意,如社会名流、政要、热点人物参加的文化活动。



七、学习型公益文化活动


获得知识,培养技能,产生正确认知的活动如讲座、夏令营、特殊训练班等。



八、旅游型公益文化活动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通过实践的方式去体会所学过的知识,提升知识的同时真正运用到实处,培养独立自主的活动能力,如参观、考察、探险等。



九、民族文化型公益文化活动


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进步和传播,促进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和两个民族文化的交流,维护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保护文化繁荣,如少数民族凤情展、古代文化研讨会、文物展。



十、重大事件型公益文化活动


为了展示我国的国力强盛,开放外国来参观、参加,亦或者每一个普通人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态度为国家用实际行动加油,如与奥运、突发事件、重大工程相关的文化活动等。

2. 引导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 城乡社区慈善基金项目有哪些组织

社会公益活动有:体育赞助、文化赞助、教育赞助、福利慈善、植树造林等。

1、体育赞助

体育活动拥有广泛的观众,往往也是新闻媒体报道的对象,对公众的吸引力比较大。因此,赞助体育活动,往往是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的重要选择。

2、文化赞助

文化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进行文化生活方面的赞助,不仅可以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公众的生活内容,而且可以培养与公众的良好感情,大大提高组织的知名度。

3、教育赞助

常见的赞助方式有:

(1)赞助学校的基本建设。如图书馆、实验楼等的建设,或者为贫困地区建校办学、修缮校舍或场地;

(2)赞助学校专项经费。如专项科研基金和设立奖学金等;

(3)赞助教学用品。如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

4、福利慈善

赞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是指组织通过出资参加社区市政建设,为各种需要社会照顾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和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等措施。

5、植树造林

植树公益活动,例如“百万森林”。百万森林计划于2009年8月12日在北京正式启动,由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气候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起,分为“生态恢复+自然教育+社区发展”三个模块,通过搭建植树造林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公益,在每个人的心中种下一棵树。

4. 社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

、公益活动是阳光型的活动,所以从开始到结束都应该在阳光下运行,只有阳光的才是健康的、才能是持续不断发展的。

2、周密策划细致做事,抱着如履薄冰心态做每一件善事,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伤害,让公益慈善事业影响最大化、爱心功利主义最大化。

3、建立规范的爱心公益活动流程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并避免混乱,以最少爱心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爱心产出,也是保证透明原则实现的重要一环。

4、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了组织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和关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能够给公众留下可以信任的影响

公益岗有一下几类

1、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证协理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岗位。

2、便民服务类岗位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停车场看管、社区保洁、社区保绿、社区养老服务、社区盲人按摩康复服务等岗位。

3、设区市级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报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批准的其他岗位。

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证和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指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岗位。

5. 社区公益基金

集体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6. 社区公益金项目

民政事业资金是国家分配给民政部门专门扶持帮助困难群体等的资金,其发放情况和使用效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经济发展的健康情况。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民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增大,民政事业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关注。本文首先对我国民政事业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内部监管体系和拓展外部社会监管渠道两个方面提出相关举措,以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其真正发挥民政资金为民的社会功效。

7. 城乡社区慈善基金项目有哪些内容

又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它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是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是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是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8. 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公益项目有哪些

在社会营造了难有人帮、身有人护、心有人爱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推动了全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使志愿服务成为实现老百姓幸福梦、中国梦实践道路上不可或缺的桥梁。义工活动主要以下:

       1、探访老人:志愿者可以在社工或者团队的带领下探访老人,为老人送去温暖,比如陪老人聊天或者表演一些文艺节目。

  2、清洁社区卫生:在社工的组织下志愿者可以到社区进行卫生的清理和打扫,比如到公园或者社区周边捡矿泉水以及垃圾。

  3、表演节目:有的社区会定期举办一些大型晚会,志愿者可以表演一些节目,比如唱歌跳舞,对自身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

  4、指挥交通:与交警大队进行合作,在十字路口的地方指挥交通,为交通的顺利畅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5、募捐活动:帮助贫困地区或者山区孩子创建图书募捐活动,向山区孩子提供课本以及文具等各种学习用品。

9. 城乡社区慈善基金项目有哪些类型

一是社会公共管理服务,有: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建城管、路政交通、河道管理等公共设施工程,另有社区治安联防、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门卫等项目。

二是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有: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敬老院、家庭小饭桌、家庭护理、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活动及社区兴办的各种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便民利民等非盈利性项目。

10. 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农村留守妇女(指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妇女)现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现象,是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客观反映。由于家庭男劳力外出等原因,农村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需求,主要包括:家庭照护负担较重,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较少、就业培训不足;缺乏情感关爱,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薄弱,不能及时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临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等风险高于其他人群。解决这些困难和需求,需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按照民政部等13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86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全过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村民委员会和广大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省民政厅、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坚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信仰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者。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活动,使新思想新理论融入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将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纳入我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内容,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加强正面引导,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良好氛围。(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落实好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有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明确专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牵头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干事。将其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有效抓好落实。鼓励各地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县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统筹、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具体组织、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掌握辖区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重点排查经济困难、残疾、重病等农村留守妇女情况。(省民政厅牵头,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定完善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农村留守妇女中的技术能手、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群等能工巧匠。加强各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等活动,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好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留守妇女就业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产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指导村民委员会以组织文体活动等方式,定期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省民政厅负责)

  (四)推动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关爱家人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励和引导外出农民工加强与家人的沟通联络,增强感情交流,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开展各级妇联执委和农村留守妇女手拉手活动。(省妇联负责)

  (六)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文化设施作用,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和场所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适宜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组织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专业精神关爱服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入开展权益维护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发挥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乡镇妇女维权站点、社区“妇女之家”、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支持农村留守妇女依法维权。(省司法厅牵头,省妇联、省民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特别是严防和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对农村留守妇女人身财产安全的侵害。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省公安厅牵头,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指导村民委员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乡村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纠纷、邻里矛盾等。(省民政厅、省司法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对贫困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服务力度,为适龄农村留守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切实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卫生保健意识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农村留守妇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为残疾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基本康复等服务。(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妇联、省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为贫困农村留守妇女及其家庭开展相关扶贫公益活动和公益项目,实施好“母亲健康快车”“母亲水窖”“母亲邮包”“母亲创业循环金”等项目。(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民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发挥农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网络新媒体平台等阵地作用,针对农村留守妇女需求,通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家长课堂、家庭教育微课堂等形式,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知识,为其提供常态化、便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提升科学育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农村生活的家庭教育亲子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在活动中加强与子女的亲情沟通,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省妇联负责)

  (十五)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家庭教育志愿者作用,根据农村留守妇女多元化的需求,为其提供一对一、面对面、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为农村留守妇女搭建互助交流平台,分享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农村留守妇女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促进家家幸福安康和谐。(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民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一)坚持农村留守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村留守妇女的意愿,最大限度调动农村留守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其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奋发作为、勤劳致富,实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省妇联牵头,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广泛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等社区议事协商活动,引导其参与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大事实事议事协商,拓宽农村留守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高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动员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带头倡扬新时代文明乡风,带头移风易俗,制止摒弃陈规陋习,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省妇联负责)

  (四)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等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保护儿童、关爱老年人、预防和打击侵害女童犯罪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省民政厅、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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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慈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