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慈善协会设立教育基金(教育公益基金会)
1. 教育公益基金会
公益基金会办理流程
申请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
提交可行性报告
基金会不像公司,你想成立就可以成立。而是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撰写专业的可行性报告,分析成立该基金会以后的发展战略。
核名
基金会的名称是有要求的,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以“基金会”字样结束。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等
提交初审材料
要提交章程草案、可行性报告、理事成员、监事成员、法人代表人的备案资料、办公地址等等,看情况是否勘查现场或约谈。
取得民政局文件
核名通过,取得准予许可登记文件,进行打款验资
取得验资报告
等待民政局审核
民政局对资料进行最后的审核,准予登记的,发放《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 教育慈善基金会
冯程,天行健集团创始人,中国网络营销定位第一人
天行健集团董事长兼CEO
网商动力学院院长
中国营销管理创新十大企业家
擅长网络营销领域的策划,运营,成交,服务等培训和咨询
出版书籍:《将军式管理》《整合营销》《剩者为王》《网络营销
策划为王》《成交法则》《服务法则》等
3. 教育公益基金会发票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4. 马云教育公益基金会
问题:马云投资的十大基金?
回答:
马云投资的十大基金如下:
1、天弘基金 17892.95 2004/11/8
2、易方达 6076.72 2001/4/17
3、工银瑞信 5463.61 2005/6/21
4、建信基金 4880.01 2005/9/19
5、博时基金 4423.17 1998/7/13
6、南方基金 4400.31 1998/3/6
7、华夏基金 3988.08 1998/4/9
8、招商基金 3921.06 2002/12/27
9、嘉实基金 3784.2 1999/3/25
10 、中银基金 2614.89 2004/8/12
5. 教育公益基金会注册条件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6. 教育公益基金会的资金能否定向捐助
你可以向当地的红十字会,然后咨询一下这个情况。
7. 教育公益基金会有哪些
教育基金是指法律认可的、为某种目的向教育提供的赠款。在西方国家,赠款者主要是慈善团体、大企业、宗教集团、校友和个人。它是某些大学,尤其是私立名牌大学的经费收入的重要来源。
教育基金包含了
1、可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基金制度,多渠道集资办教育,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是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2、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3、教育基金的合理投入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改善了办学条件,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了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4、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素质,培养了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8. 教育公益基金会的资金使用
1、公益基金,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资助、赞助、捐赠的,用于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金融信托机构接受公益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机构的委托,对各项公益基金进行营运,并将所得收益或约定的款项转移给指定的公益项目或受益人的业务,称“公益基金信托”。
2、公益基金会是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9. 教育公益基金会宗旨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文译名为"China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为"CEDF"。
第二条 本基金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支持发起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开展经常性的全国助学、助教、改善办学条件及其他有关活动,促进教育及其他有关事业的健康发展。本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注册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会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资助中国内地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组织资助赴中国内地学习、进修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三)支持一些贫困地区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奖励对中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五)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
(六)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七)接受政府委托或指定开展的与教育或其他有关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
(八)接受委托管理国内外其他基金机构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开展与国内外同类基金会的合作、交流活动;
(九)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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